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市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实施2008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执业药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10月印发的《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要求,本市将于2008年6―12月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培训课程
(一)培训对象
所有取得资格的执业药师(包括未注册和2008年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
(二)培训课程
1、毕业于非药学(中药学)专业、药学(中药学)中专、大专的执业药师,须参加专业课程学习(详见网上选课课表);
2、毕业于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药师,可参加职业道德、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等课程的学习。
二、培训形式、时间、地点
(一)函授
由学员自学并完成考核。
领取函授教材和多媒体课件时间:2008年7月1日――12月28日。
领取地点:函授教材可在各培训点上课时领取,也可到市执业药师协会(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5A室)领取。多媒体课件在市执业药师协会领取。
(二)面授(每课1.5学分)
1、授课时间:2008年6月―12月(详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上选课系统)
2、授课地点:复旦大学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零陵校区和浦东校区)、上海医药职工大学。
三、报名缴费及选课
报名缴费及选课分两个阶段操作。
3月15日―4月15日上网报名。4月15日前,携带上海地区“中国工商银行存折(继续教育专用存折或普通中国工商银行存折都可)”,就近到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存入所需学费,并保存好存折。
4月16日至5月14日封网。
5月15日―8月15日再次上网,核对银行缴费信息,扣款成功的学员进行选课和打印课表;扣款不成功和现场缴费的学员请到市执业药师协会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3月15日―4月15日上网报名。
网址:www.shfda.gov.cn→首页最新提示/公告通知栏目下:执业药师选课;
登录方法:输入用户名:身份证15或18位;初始密码:“111111”;无法登录的学员,与执业药师协会联系。
(二)网上选课
网上选课及打印课表时间:2008年5月15日―8月15日;
网址:www.shfda.gov.cn→首页最新提示/公告通知栏目下:执业药师选课;
登录方法:输入用户名:身份证15或18位;初始密码:“111111”;
核对个人信息及选课:进入选课系统后,先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然后选课,打印课表。
(三)协会现场缴费选课
自行上网选课有困难的学员,携带已登折过的显示缴费记录的存折(或现金)和身份证到执业药师协会,由工作人员帮助上网选课。
时间:2008年5月16日――6月10日
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5A室)
四、学分登记及领取***方法、时间和地点
学分登记和领取***可同时办理。
(一)办理方法
学员参加培训时,请携带听课表。
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携带已登折过的显示缴费记录的存折、听课表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进行学分登记,并领取***。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携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听课表进行学分登记、领取***,同时领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会员在登记学分时可同时缴纳2008年会费。
(二)办理时间
2008年7月1日――2008年1月30日(周五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周五下午、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一)办理地点
市执业药师协会(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5A室)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电话:53062363 传真:53062237
六、其他事项
未能及时参加此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可报名参加2008年10月举办的从业药师继续教育。请自行填妥信封于8月30日前寄往市执业药师协会(邮编200021 写明从业药师继续教育),以便通知。
上海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