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选题申报和立项办法的通知
遵照党的***和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关于推进上海文化大都市建设的要求,为加强对本市文艺创作,尤其是对重大题材重点作品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特制定本年度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选题申报和立项办法,以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引,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讴歌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追求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结合,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重大创作项目的选题范围
1、努力展现***人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进程,包括反映上海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的有关创作选题。
2、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艺术地再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奋斗历程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深刻变化。
3、为纪念建国60周年和***建党90周年,艺术地再现***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反映我党和我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伟大成就,塑造坚持理想信念、努力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的光辉形象。
4、为配合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相关创作,充分展现中华民族的深厚文化底蕴、建设和谐社会的崭新风貌,展示上海城市精神的风采。
5、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艺术地再现近代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和一百年来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伟大历程。
6、艺术地再现上海历史变迁,表现上海历史文化名人形象(包括革命志士、文化大家、社会贤达和各界精英),取材或改编上海名著的作品,以体现上海源远流长的城市文脉和精神文化积淀,弘扬城市文化精神。
7、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展现党和人民群众齐心协力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发展的壮阔图景,为城乡群众所欢迎的农村题材作品。
8、引导未成年人良好思想品质和健全人格的养成,贴近少年儿童和青少年群体,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并为他们所喜爱的少儿题材作品。
9、为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创作或修改打造具有民族艺术特色的作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三、申报手续和资助扶持途径
凡符合上述有关方面内容的创作选题,包括文学、影视剧、广播剧、舞台艺术、音乐、美术等各艺术门类,均属申报立项范围。
1、本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创作生产单位,可通过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向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本系统的作者可通过市文联、市作协等相关文艺家协会向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2、本市各区县文艺单位、民营演艺机构和影视公司,以及作家艺术家个人可直接向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3、热忱欢迎兄弟省市的作家艺术家和演艺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创作团队的协作和支持,参与或合作打造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项目,相关选题可直接(或通过在沪合作方),向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申报项目将由专家论证评审,对有关项目的选题内容、制作构想、创作团队和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经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审议,由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决定立项项目。
被审定通过的本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将在资金投入、创作资源配置、媒体传播宣传、市场运作推广等诸方面得到重点支持和扶植。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将对入选项目实施优先专项评审,在文本创作、制作或演出等方面,加大力度给予重点资助。
凡立项作品在全国性文艺评选活动中获奖,或在国内外文艺创作和演出(播映)中产生重大影响者,本市有关方面将根据《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和文艺家荣誉项目奖励办法》等有关条例给予重点奖励。
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
2008年3月
附申报手续:
1、申报者请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网页(http://wgj.sh.gov.cn)或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网站(www.shcdf.org)“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选题申报表”(表格分文学、影视剧、广播剧、舞台艺术、音乐、美术等六类)。
2、请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申报表格发往“上海市重大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电子邮箱(xcbwyc@shanghai.gov.cn)。
3、全年均可申报,每年评审两次。凡2008年4月15日前申报者可进入今年第一次论证评审,立项结果将通过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