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申报2006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申报2006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农办科[2005]45号)要求,现就上海市2006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6年2月底前通过鉴定的部、市级丰收计划、市“四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在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详见《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
三、申报材料
1、材料清单:(1)申报书;(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3)项目工作总结与技术总结;(4)成果鉴定证书;(5)区县级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至少3个区县,项目实施少于3个区县的,以实际实施区县数计);(6)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7)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等;(8)完成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除完成人签字外,上述材料均须打印,其中第(1)、(2)、(4)、(5)项材料须使用统一格式。
2、申报书及相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申报书另附12份。
四、受理截止时间
2006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五时整。
五、其它事项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农委科技处(大沽路100号3014室)
联系电话:23113053
联系人:史明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