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2008年关于申报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的通知
为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持续增强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了进一步鼓励上海市科技人员更多地围绕国家“十一•五”战略目标承担科研任务,凡获得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科技计划等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均可以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助。本次匹配资金申报受理时间4月1日―4月30日止,匹配工作依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和填报说明(见***)进行,请各单位组织有关科技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
受理地点:北京东路668号东楼301室
联系电话:53080900转186 53086939
联系人:胡赛珠 张臻亮
在线受理: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申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3月31日
***:
填报说明
一、863计划项目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批文及立项项目清单;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经费预算通知。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之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863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二、973计划项目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批文及立项项目清单;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关于项目经费预算通知。;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之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973计划项目任务书,若为子课题,应同时提供主课题计划任务书。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次匹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科学技术部立项批文和归口部委的立项通知;
(三)经费通知――科学技术部及有关归口部委关于项目经费的通知;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总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任务书。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次匹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申请表――在线打印的国家科技部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立项批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
(三)经费通知――项目经费通知单(国库直接支付);
(四)银行凭证――上一年度或当年度到款的银行凭证。若同一张银行凭证为多个项目经费总和时,应提供各项目经费明细表;若经费中有划拨协作单位时,应提供经费合作协议和银行转帐凭证;
(五)合同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