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通知
关于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相关大学、局属单位、社团组织、局机关处室:
2007年以来,本市卫生系统根据***、***和市有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会议精神,先后对行政、党群系统及社团范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将清理后拟保留的项目报请市清理办审核。经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下列4项为本市卫生系统的保留项目。
上海市卫生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办(承办)单位 | 周期 |
1 | 上海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个人 | 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卫委办 | 3年 |
2 | 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护士) | 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 | 3年 以上 |
3 | 上海市医学科技奖 | 市医学会 | 2年 |
4 | 上海药学科技奖 | 市药协会 | 2年 |
现将市纠风办《关于公布本市评比达标志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沪纠办〔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10年起,凡没有列入本市保留项目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级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知故犯、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