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印发2010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预防保健机构:
现将《2010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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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2010年,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继续坚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卫生部和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以“确保、巩固和完善”为原则,确保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国家和本市重大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确保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巩固市民主要健康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本市公共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确保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疾病预防控制保障任务全面完成
(一)聚焦防控,强化服务,确保将急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地控制在萌芽状态
1、建立完善“世博园区内-世博园区外-长三角地区”的“同心圆”型世博会传染病预防控制网络。制定《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区县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依托市、区县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强化长三角地区传染病防控合作与交流,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调整和充实人员,组织落实必要的物力和财力,组建市、区县世博会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处置队伍。建立少见和新发传染病临床诊断标准信息库、实验室检验和病原鉴别方法,落实相应技术储备;按照检测能力分级储备要求加强市、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网络建设。加强与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等的信息沟通和报告。
2、强化监测和预警,落实传染病预防和疫情报告处置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流感、麻疹、霍乱、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管理。加强对国内外重点传染病流行趋势和防控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实施传染病防控风险管理,按照传染病防控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传染病监测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重点组织落实世博园区内外的重点传染病和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对监测的质量控制和资料分析,及时、准确、科学预警。全面完成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开展针对世博园区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麻疹、甲肝、霍乱等重点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防范暴发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对重点传染病、少见和新发传染病的甄别、诊断以及样品采集与送检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定世博会传染病等各类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制度,细化、完善报告和处置的流程与要求,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相关事件。
(二)聚焦管理,强化合作,确保有效预防重性精神病人肇事事件
3、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管理。牵头成立世博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协调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对重性精神病人做到底数、病情、去向“三清”和治疗、监护、康复“三落实”。制定《关于贯彻
(三)聚焦干预,强化倡导,确保营造健康世博良好氛围
4、组织开展对世博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有关《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政策、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按要求组织落实推广使用安全套等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措施;继续开展“健康世博”文化大篷车社区系列展演活动,积极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活动,宣传和推广《健康66条》;编制多语种《国际旅行健康提示手册》和各类健康教育资料等,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作用,为国内外参观者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二、确保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
5、组织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结合本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完善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础上,制定本市新增项目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效果,保证服务质量。
6、全面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专项;有序推进实施农村妇女“两***”筛查、农村孕产妇补叶酸和乙肝疫苗补种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项目健康运行。结合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针对突出或严重公共卫生问题研究确定本市增加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
7、完善本市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完善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责与任务,完善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强化公共卫生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组织开展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眼病防治、口腔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等预防保健机构的绩效考核。
三、确保《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启动实施
8、科学评估第二轮行动计划建设经验成果。市和区县组织专家全面评估第二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重点评估建设的成效、经验和能力水平,全面总结管理经验和实际成果。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等,积极宣传第二轮行动计划建设成果,认真做好成果转换和推广,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9、制定和启动第三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本市“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以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以 “科学引领、公益公平、保障支持和协调运行”为原则,重点围绕加强本市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与服务人才培养、着力解决社会关注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完善公共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及其建设项目;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项目经费,并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区县做好辖区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调研、编制和组织实施。
四、继续聚焦“一高一低”,深化妇幼保健核心能力建设
10、加快推进“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建设。以加快硬件建设、资源整合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力争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新大楼落成,管理和技术人员逐步到位。
11、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妇幼保健服务和管理。总结推广以社区为平台、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特点的全覆盖妇幼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妊娠风险预警评估”,提供分层分类指导服务,加强对高危孕妇早期干预管理。继续实施产科骨干人才培训计划,提升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急救能力;进一步规范转运网络和工作流程,加强督导检查,发挥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的辐射功能。继续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组织开展技术大比武,降低致残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制定和实施《上海市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完善新生儿死亡评审。贯彻实施《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继续开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建立高危儿童筛查、监测和转诊专案管理系统。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和信息化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认真做好总结评估。
12、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化管理;修订《上海市
13、继续完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继续探索婚前保健服务模式,制定《上海市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和《上海市孕前保健工作规范》,规范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管理。进一步完善产前诊断、产前筛查管理网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质量管理。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分析,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调研,研究和制定三级预防和干预中长期规划。
14、开展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办法》,结合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女保健项目,继续开展以妇女宫颈***和乳腺***为重点的防治工作。探索建立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进行妇科病、乳腺病筛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提供人性化、温馨化服务,提高疾病筛查质量,提供病人后续服务。
五、继续规范免疫规划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15、切实落实免疫规划各项措施。针对世博保障目标人群,全力推进实施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实施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温馨化服务,积极推动信息化管理;规范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组织开展疑似不良反应调查、诊断和异常反应鉴定,探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加大免疫规划宣传力度,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6、切实规范艾滋病、性病和结核病疫情综合监测、报告和分析。继续实施“中盖艾滋病项目”、“第二轮国家级艾滋病防治示范区”、“中加艾滋病项目”,启动实施“全球基金艾滋病滚动项目”,整合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全面推进落实艾滋病、结核病防治措施。继续完善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高危场所干预工作机制,提高干预力度和覆盖面;推进落实在相关场所摆放安全套和设置安全套售卖机干预措施。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服务;继续推进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性梅毒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检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检测质量;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治疗及关怀服务;修订实施《上海市结核病防治管理技术方案》,加强结核病人社区督导管理措施,落实属地化全程管理,巩固和提高管理“五率”。组织完成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上海地区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上海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年―2010年)》终期评估,并启动制定下一轮五年行动计划和防治规划的调研。
17、切实开展疟疾等输入性传染病、狂犬病、麻风病、寄生虫病等防控措施。组织实施《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试点工作;组织完成《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
六、继续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精神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
18、制定《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年-2015年)》第二轮中期评估方案。进一步理顺完善慢病“三位一体”防治体系,修订完善相关慢病防治指南,推广慢病社区规范化和细节管理。开展慢病政策调研,研究医保和社会资源支持本市慢病防治工作。配合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慢病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研究论证《上海市伤害住院病例登记方案(试行)》。继续做好碘盐监测和营养监测;根据卫生部要求组织开展区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
19、推进精神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定和实施《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规划》。全面加强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社区康复机构内涵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补助经费“686项目”,探索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衔接的政策。
20、加强眼病和口腔病防治工作。制定和完善为贫困老年人白内障免费实施复明手术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学龄前儿童眼保健和学生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建立屈光发育档案。加强民工子弟学校“沙眼”防治工作。探索完善学生龋齿预防性充填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学生口腔健康检查和中龋以内预防性充填服务,完成《上海市儿童“十一五”规划》中有关学生龋失补充填和15岁牙周健康人数的目标要求;加强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推广,探索开展“窝沟封闭”等项目。
21、继续坚持健康教育先行工作理念,加强健康教育深度、广度和力度。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系列培训;组建“上海市名医专家健康教育演讲团”,提升“健康大讲堂”内涵和水准,推进“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加大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宣传推广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健康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卫生宣传日和健康教育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和常见慢性病防治知识的宣教,增加市民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拓展“12320”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咨询服务功能,提高外语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自查自评和督导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