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2005修订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本市对禽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制定的《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2005修订)》(具体预案地址:
http://www.smhb.gov.cn/node2/xxgk/gkml/ywl/jbyf/userobject7ai920.html),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原我局下发的《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工作方案(暂行)》(沪卫疾控[2004]6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2005修订).doc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