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督促2007级新生上网查询核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等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督促2007级新生上网查询核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沪教委学〔2008〕27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督促2007级新生上网查询核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26号,见***1)和《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27号,见***2)转发给你们。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函件精神,结合本市高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高校要切实采取措施,督促2007级新生及时上网查询核对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并于4月25日前填妥《普通高等学校200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网上查询反馈表》(见***3)报送市教委。
二、各高校接本通知后请即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查看本校2005级、2006级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情况,并录取数据进行核查,对于缺漏或有误的学生信息应及时与生源地高招办联系解决。各高校务必于5月10日前准备好2005级和2006级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数据格式参照2007年有关文件要求。
三、为切实维护学生利益,进一步提高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的准确性,市教委将对2005级和2006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统一安排现场集中审核(具体日程安排见***4)。各高校对在2005级和2006级学生学籍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做好记录,并收集学生有关合法有效性证明材料,在现场集中审核时一并提交修改。经市教委审核后,2005级和2006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将在市教委和各高校网站同时公布,供学生本人查询。
四、为更好地服务于用人单位,满足社会对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需求,以利于高校毕(结)业生更好地就业,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规定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应届毕(结)业生的学历证书资格审核,再次确认其学籍身份,保证每位毕(结)业生获得学历证书资格的准确性,确保学历证书编号编制无误,证书内容填写规范,照片信息与毕(结)业生连接无误等。各高校务必于7月底之前完成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全部工作,确保市教委在8月10日前汇总后报教育部。
五、为确保高校稳定大局,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遗留问题情况调查表》(见***5),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落实专人认真填写,确保数据准确,并于4月25日之前报市教委。
***:1.关于督促2007级新生上网查询核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26号)
2.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8〕27号)
4.普通高校2005级、2006级本专科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审核工作安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