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2014年08月26日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977亿元,为预算的100.4%,比2012年同口径(下同)增长7.9%。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421.4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46.6亿元、调入资金3.1亿元,以及经国家批准本市试点自行组织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2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736.7亿元,调出资金15.3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计1808.1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加8.7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增加、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减少所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159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增长4.3%。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50亿元、转贷区县地方政府债券支出90亿元、中央财政专款结转下年支出43.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7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1802.6亿元。与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增加3.2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央与本市两级财政最终结算后,中央专款结转下年支出数增加3.2亿元所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3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自行组织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总量为112亿元(其中:5年期债券56亿元,7年期债券56亿元)。根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市财政局相应调整了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后,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计由年初的1594亿元调整为1706亿元。为支持本市区县公益性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区县政府资金需求和财力状况,2013年上海市政府债券资金112亿元中,除市本级安排使用22亿元(按照国家明确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向,全部安排用于市政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外,将其余90亿元全部转贷有关区政府使用。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主要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收入,以及非税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构成。按照财政部统一制定的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各科目决算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税收收入。预算数1726.6亿元,决算数1754.6亿元,为预算的101.6%。
1.增值税预算数316亿元,决算数359.6亿元,为预算的113.8%。超过预算主要是在国家和本市扩大内需政策的带动下,商业增值税保持较快增长,以及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改征增值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2.营业税预算数480亿元,决算数466.1亿元,为预算的97.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本市按照国家有关对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政策规定,对2011年以来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人寿保险业务已缴纳的营业税予以集中退税,营业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3.企业所得税预算数517亿元,决算数500.8亿元,为预算的96.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外部经济环境、产业结构调整等影响,工业经济低位运行,企业所得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4.个人所得税预算数180亿元,决算数180.9亿元,为预算的100.5%。
5.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96亿元,决算数96.2亿元,为预算的100.2%。
6.房产税预算数27亿元,决算数26.9亿元,为预算的99.6%。
7.城镇土地使用税预算数18亿元,决算数16.4亿元,为预算的91.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增长低于年初预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应减少。
8.耕地占用税预算数6.8亿元,决算数6.2亿元,为预算的91.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本市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数量减少,耕地占用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9.契税预算数33亿元,决算数43亿元,为预算的130.3%。超过预算主要是本市房产交易和土地出让量价齐升,带动契税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10.其他各税预算数52.8亿元,决算数58.5亿元,为预算的110.8%。超过预算主要是受本市车辆保有量持续增加,以及股市交易量有所回升等因素带动,车船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二)非税收入。预算数242.4亿元,决算数222.4亿元,为预算的91.7%。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2.2亿元,决算数-1.6亿元,为预算的72.7%。本科目主要为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目前,按照财政部的收入科目分类规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的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作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减项,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反映。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本市城市煤气生产企业于2013年5月底按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关停人工煤气生产装置,原亏损补贴政策停止执行,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额相应减少。
2.教育费附加收入预算数112亿元,决算数112.9亿元,为预算的100.8%。
3.排污费收入预算数1.2亿元,决算数1.3亿元,为预算的108.3%。超过预算主要是本市从2013年3月1日起调高了氮氧化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带动排污费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4.水资源费收入预算数0.7亿元,决算数0.7亿元,为预算的100%。
5.其他收入预算数130.7亿元,决算数109.1亿元,为预算的83.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本市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数量减少,按耕地占用面积收取的耕地开垦费收入相应减少;本市继续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取消和停征部分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相应减少。
(三)转移性收入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1.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预算数520.8亿元,决算数615.3亿元,为预算的118.1%。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新增中央财政专款较多。
2.本市上解中央财政支出预算数207亿元,决算数193.9亿元,为预算的93.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本市外贸出口额低于年初预期,出口退税专项上解中央财政金额相应减少。
3.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数718.2亿元,决算数736.7亿元,为预算的102.6%。超过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县增值税、消费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按本市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返还区县财政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结算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二是由于本市外贸出口额低于年初预期,区县出口退税上解金额比年初预算减少。
4.上年结转收入预算数44.7亿元,决算数46.6亿元,为预算的104.3%。超过预算主要是根据2012年度中央财政与本市决算情况,结转2013年安排使用的中央财政专款有所增加。
5.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整后预算数112亿元,决算数11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2013年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预算执行中,经***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自行组织发行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112亿元。
6.调入资金预算数0亿元,决算数3.1亿元。主要是上海世博会专项援助基金结余和世博大礼包结余资金,完成审计确认后收回市财政。
7.调出资金预算数15.3亿元,决算数15.3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公共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三、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根据财政部统一制定的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等大类。参照财政部的有关做法,对涉及类级、款级科目和部分项级科目,将2013年决算数与预算数进行同口径比较说明;对部分预算未细化的款级科目,仅说明决算数。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不能划分到具体的类、款、项级科目的相关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反映在相应类、款、项级的其他支出科目中,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作了说明。
各主要支出科目决算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65.9亿元,决算数62.5亿元,为预算的94.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并进一步压缩部门一般性支出。其中:
(1)人大事务,决算数1.5亿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人大立法、人大会议、人大监督、代表工作、人大信访等经费支出。
(2)政协事务,决算数1.3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协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政协会议、政协各专委会调研等经费支出。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数8.4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信访、电子政务、政府决策服务、兄弟省市合作交流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等经费支出。
(4)发展与改革事务,预算数1.5亿元,决算数1.5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展改革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专项规划编制、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物价管理、项目咨询评估、课题研究等经费支出。
(5)统计信息事务,预算数1亿元,决算数1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统计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专项普查活动、统计调查业务等经费支出。
(6)财政事务,预算数2亿元,决算数1.8亿元,为预算的90%,主要用于财政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国库集中收付银行代理费、财政票据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运维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项目延期执行、项目支出与三公经费节减等。
(7)税收事务,决算数11.8亿元,主要用于税务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支付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税务办案、税务宣传、***印制、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维等经费支出。
(8)审计事务,预算数1.1亿元,决算数1亿元,为预算的90.9%,主要用于审计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委托审计支出、审计工作、信息化系统运维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审计工作经费、委托审计经费和三公经费节减。
(9)海关事务,预算数0.9亿元,决算数0.9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海关各类办案补助等经费支出。
(10)人力资源事务,预算数3亿元,决算数3.3亿元,为预算的110%,主要用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公务员考核培训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
(11)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预算数0.8亿元,决算数0.9亿元,为预算的112.5%,主要用于市计生委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推进优生促进工程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
(12)商贸事务,预算数0.9亿元,决算数0.9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商务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对外贸易管理、外资管理等经费支出。
(13)知识产权事务,决算数0.4亿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专利审批、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和试点等经费支出。
(1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8.1亿元,决算数7.7亿元,为预算的95.1%,主要用于工商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各类经济案件查处、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维等经费支出。
(15)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预算数4.4亿元,决算数4.3亿元,为预算的97.7%,主要用于质检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经费,以及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标准化管理等经费支出。
(16)民族事务,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等经费支出。
(17)档案事务,预算数0.9亿元,决算数0.8亿元,为预算的88.9%,主要用于档案局(馆)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档案资料征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减少一般性支出。
(18)群众团体事务,预算数2.4亿元,决算数2.3亿元,为预算的95.8%,主要用于各群众团体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妇女活动、团干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1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国防支出。预算数3.4亿元,决算数2.4亿元,为预算的70.6%,主要用于民兵建设及管理等经费支出、民防部门所属各单位人员、公用支出以及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防空警报系统建设和管理、民防特种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等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民防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慢于年初预期,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民防工程建设支出相应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70.8亿元,决算数71亿元,为预算数的100.3%。其中:
(1)公安,预算数29.3亿元,决算数30.4亿元,为预算的103.8%,主要用于公安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各类证照工本费、电子警察建设维护费、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检察,决算数4.1亿元,主要用于检察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检察办案、专业技能实务培训等经费支出。
(3)法院,预算数6.7亿元,决算数6.4亿元,为预算的95.5%,主要用于法院的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案件审判、审判执行、专项业务培训、两庭建设等经费支出。
(4)司法,预算数1.6亿元,决算数1.4亿元,为预算的87.5%,主要用于司法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人民调解、仲裁事务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楼大修延期实施。
4.教育支出。预算数208亿元,决算数208.1亿元,为预算的100.1%。其中:
(1)教育管理事务,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教委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等经费支出。
(2)普通教育,预算数96.3亿元,决算数99亿元,为预算的102.8%。按照市与区县两级政府事权分工,市本级财政普通教育支出主要用于高等教育等方面,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则主要是由区县财政予以保障。
(3)职业教育,预算数19.5亿元,决算数19.6亿元,为预算的100.5%。其中: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3亿元,为预算的150%。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4)成人教育,预算数1.8亿元,决算数1.8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支出。
(5)广播电视教育,预算数1.5亿元,决算数1.3亿元,为预算的86.7%,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学校的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教学专项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远程教育节目制作等专项经费支出。
(6)特殊教育,预算数0.5亿元,决算数0.5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经费支出。
(7)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预算数3.8亿元,决算数3.7亿元,为预算的97.4%,主要用于教师教育及干部教育支出。
(8)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预算数28亿元,决算数28.9亿元,为预算的103.2%。其中:
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预算数3.2亿元,决算数3.9亿元,为预算的121.9%。超过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在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安排的部分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执行中按具体使用项目内容调整在本科目列支,增加拨付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专项经费支出。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预算数4.9亿元,决算数8.5亿元,为预算的173.5%。超过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在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安排的部分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执行中按具体使用项目内容调整在本科目列支,增加拨付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校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预算数16.4亿元,决算数13亿元,为预算的79.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在本科目安排的部分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执行中按具体使用项目内容调整在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等项级科目列支。
(9)其他教育支出(款),预算数56亿元,决算数52.8亿元,为预算的94.3%,主要用于市教委下属事业单位相关支出和其他不能归属于上述科目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121.5亿元,决算数131.5亿元,为预算的108.2%。其中: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科委的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等经费支出。
(2)基础研究,预算数1.8亿元,决算数2亿元,为预算的111.1%,主要用于各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实验室建设及相关设施、专项基础研究等经费支出。其中: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4亿元,为预算的200%。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补助资金。
(3)应用研究,预算数7.7亿元,决算数8亿元,为预算的103.9%,主要用于对国家重要科研项目地方配套、交通运输科学技术管理、环境科学研究、园林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运行管理费用支出。其中:
高技术研究,决算数0.4亿元。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高技术研究专项补助资金。
(4)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数88.4亿元,决算数88.3亿元,为预算的99.9%。其中: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数4亿元,决算数3.4亿元,为预算的8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软件和集成电路发展专项资金。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数2亿元,决算数4.1亿元,为预算的205%。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补助资金。
(5)科技条件与服务,预算数4.7亿元,决算数4.7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研发公共平台建设和科技环境建设等经费支出。
(6)社会科学,预算数3.6亿元,决算数3.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经费支出。
(7)科学技术普及,预算数2.6亿元,决算数2.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上海科技馆的运行经费、科普宣传活动等经费支出。
(8)科技交流与合作,预算数0.1亿元,决算数0.1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经费支出。
(9)科技重大专项(款),预算数8.5亿元,决算数18.8亿元,为预算的221.2%,主要用于保障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补助资金。
(10)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预算数3.3亿元,决算数2.9亿元,为预算的87.9%,主要用于中央项目地方配套经费支出及知识产权资助费、企业自主创新专项经费、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31.5亿元,决算数37.3亿元,为预算的118.4%。超过预算主要是增加拨付上海交响乐团迁建、上海儿童艺术剧场建设等专项经费以及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
(1)文化,预算数14.3亿元,决算数16.2亿元,为预算的113.3%,主要用于市级文化场所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增加拨付上海交响乐团迁建、上海儿童艺术剧场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
(2)文物,预算数5.4亿元,决算数5.4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博物馆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文物保护等经费支出。
(3)体育,预算数5.5亿元,决算数8.5亿元,为预算的154.5%,主要用于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和重大体育赛事活动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增加拨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专项经费支出。
(4)广播影视,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监控系统建设和相关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5)新闻出版,预算数0.4亿元,决算数0.4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新闻出版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新闻通讯、出版发行、出版市场管理等经费支出。
(6)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5.7亿元,决算数6.7亿元,为预算的117.5%,主要用于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建设、大剧院和影院改造等项目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173.1亿元,决算数173.1亿元,为预算的100%。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预算数10.9亿元,决算数10.1亿元,为预算的92.7%。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0.4亿元,决算数0.3亿元,为预算的7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社保管理事务等专项经费,以及预算执行中减少一般性支出。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1亿元,为预算的5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医保监督管理等专项经费,以及预算执行中减少一般性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算数1.7亿元,决算数1.4亿元,为预算的82.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个人权益记录告知单印制、综保就医纪录册制作发放等项目经费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1.2亿元,决算数0.9亿元,为预算的7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减少一般性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预算数2.2亿元,决算数2.9亿元,为预算的131.8%。其中:
拥军优属,预算数0.3亿元,决算数0.5亿元,为预算的166.7%。超过预算主要是增加拨付拥军优属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0.9亿元,决算数1.5亿元,为预算的166.7%。超过预算主要是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新增拨付民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清补资金。
(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60.5亿元,决算数9.7亿元,为预算的16%。其中: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52.4亿元,决算数4亿元,为预算的7.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规范科目核算,将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补贴,从在财政补助收入反映调整为在缴费收入反映。为此,公共财政预算相应将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级科目转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级科目下的相应项级科目。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亿元。未完成预算主要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规范科目核算,将财政对机关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补贴,从在财政补助收入反映调整为在缴费收入反映。为此,公共财政预算相应将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从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级科目转列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级科目。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5.9亿元,决算数3.4亿元,为预算的57.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2亿元,决算数2.3亿元,为预算的115%。超过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数44.7亿元,决算数93.3亿元,为预算的208.7%。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数11亿元,决算数18亿元,为预算的163.6%。超过预算主要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规范科目核算,将财政对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补贴,从在财政补助收入反映调整为在缴费收入反映。为此,公共财政预算相应将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级科目转列本科目。
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数32.8亿元,决算数74.4亿元,为预算的226.8%。超过预算主要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规范科目核算,将财政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补贴,从在财政补助收入反映调整为在缴费收入反映。为此,公共财政预算相应将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从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级科目转列本科目。
(5)企业改革补助,预算数0.1亿元,决算数0.1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改革的补助支出。
(6)就业补助,预算数2.4亿元,决算数2.1亿元,为预算的87.5%。其中: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预算数0.03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666.7%。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预算数2.3亿元,决算数1.9亿元,为预算的82.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补助等就业促进政策资金。
(7)抚恤,预算数0.7亿元,决算数0.7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优抚工作经费和抚恤补助费、开展定期抚恤、伤残抚恤、政府优待等经费支出。
(8)退役安置,预算数1.6亿元,决算数0.8亿元,为预算的50%。其中: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预算数0.01亿元,决算数0.4亿元,为预算的40倍。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资金。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预算数1.6亿元,决算数0.4亿元,为预算的2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9)社会福利,预算数3.2亿元,决算数3.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殡葬、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以及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者提供相应服务等经费支出。其中: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预算数0.1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200%。超过预算主要是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新增拨付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清补资金。
(10)残疾人事业,预算数1.1亿元,决算数1亿元,为预算的90.9%,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体育和其他残疾人事业等经费支出。其中:
残疾人康复,预算数0.7亿元,决算数0.6亿元,为预算的85.7%。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
(1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决算数0.005亿元,主要用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救助支出。
(12)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预算数0.5亿元,决算数0.5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救济和援助等经费支出。其中: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预算数0.3亿元,决算数0.4亿元,为预算的133.3%。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
(13)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决算数0.2亿元,主要用于对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等兄弟省市的一次性救灾应急援助资金。
(14)红十字事业,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中华骨髓库建设工作、救灾工作等经费支出。
(1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决算数0.01亿元,主要用于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救助支出。
(16)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特殊对象的安居补助经费支出。
(17)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算数0.05亿元,决算数0.05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财政补助安排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支出。
(1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44.3亿元,决算数47.7亿元,为预算的107.7%,主要用于对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经费支出。
8.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4亿元,决算数***.6亿元,为预算的100.3%。其中:
(1)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预算数1.8亿元,决算数1.4亿元,为预算的77.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和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等经费支出。其中:
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1.4亿元,决算数1亿元,为预算的71.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医疗卫生设备和耗材购置专项经费支出。
(2)公立医院,预算数21.2亿元,决算数21.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级所属的三级医院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医院设备购置、信息系统维护等经费支出。其中: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预算数1.3亿元,决算数0.7亿元,为预算的53.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据实拨付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3)公共卫生,预算数4.7亿元,决算数6.4亿元,为预算的136.2%,主要用于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院前急救等经费支出,以及中央补助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其中: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预算数0.1亿元,决算数1.2亿元,为预算的12倍。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决算数0.7亿元。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拨付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专项经费。
(4)医疗保障,预算数16.5亿元,决算数15.8亿元,为预算95.8%,主要用于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经费支出。
(5)中医药,预算数0.3亿元,决算数0.3亿元,为预算100%,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和其他中医药事务等经费支出。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预算数5.6亿元,决算数5.1亿元,为预算的91.1%,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抽验经费、宣传培训、执法办案等经费支出。其中:
医疗器械事务,预算数0.3亿元,决算数0.1亿元,为预算的33.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3亿元,为预算的5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7)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14.3亿元,决算数14.4亿元,为预算的100.7%,主要用于保障新建郊区三级医院人员经费,以及落实市级医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购置补助等经费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26.9亿元,决算数34亿元,为预算的126.4%。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节能汽车推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等专项补助资金。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预算数0.5亿元,决算数0.5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环保部门行政运行和环境保护项目等经费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预算数0.3亿元,决算数0.3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市辐射环境监督和环保信息部门的行政运行经费、环境审查与监督项目、环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等经费支出。
(3)污染防治,预算数1.8亿元,决算数1.9亿元,为预算的105.6%,主要用于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改造项目补助、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补助、环保科研和推动清洁生产等经费支出。
(4)能源节约利用,预算数4.3亿元,决算数11.7亿元,为预算的272.1%,主要用于推进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拨付节能汽车推广等专项补助资金。
(5)污染减排,预算数16.4亿元,决算数16.4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等产业结构调整支出以及环境执法检查、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保执法、环保热线运行等经费支出。
(6)可再生能源,预算数3.1亿元,决算数2.8亿元,为预算的90.3%,主要用于金太阳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据实拨付,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7)资源综合利用,决算数0.3亿元,主要用于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建设等经费支出。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数15.9亿元,决算数16.1亿元,为预算数的101.3%。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预算数4.7亿元,决算数4.6亿元,为预算的97.9%,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城市建设、环卫燃气、城市规划编审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规划展示、城市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决算数2.7亿元,主要用于市管公路的检测、养护、信息系统维护,燃气安全供应保障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预算数2.9亿元,决算数3.3亿元,为预算的113.8%,主要用于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市属公园综合配套服务费、绿化综合养护费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新增拨付市容绿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清补资金。
(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原市建交委所属建材市场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数3.3亿元,决算数4.3亿元,为预算的130.3%,主要用于执法监察总队办案经费和排水设施运行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城市维护与管理项目资金。
11.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数84.2亿元,决算数85.1亿元,为预算的101.1%。其中:
(1)农业,预算数27.6亿元,决算数28.5亿元,为预算的103.3%。其中:
病虫害控制,预算数0.8亿元,决算数1.5亿元,为预算的187.5%。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对在本市防控H7N9禽流感中受到影响的家禽养殖场(户)给予财政补贴,以及新增拨付黄浦江漂流死猪处置经费。
灾害救助,决算数0.3亿元。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拨付强台风菲特灾后农业救助资金。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预算数0.7亿元,决算数0.8亿元,为预算的114.3%。超过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绿肥种植补贴。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5亿元,为预算的83.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补助政策资金。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预算数0.5亿元,决算数0.6亿元,为预算的120%。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补助资金。
农资综合补贴,预算数0.9亿元,决算数1.7亿元,为预算的188.9%。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农资综合补贴专项补助资金。
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预算数2.6亿元,决算数3.2亿元,为预算的123.1%。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渔业专项补助资金。
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数13.1亿元,决算数11.5亿元,为预算的87.8%。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在预算执行中按具体项目内容归入相应的农林水事务支出项级科目。
(2)林业,预算数1.1亿元,决算数1.7亿元,为预算的154.5%,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等经费支出。其中:
其他林业支出,预算数0.5亿元,决算数1.2亿元,为预算的240%。超过预算主要是贯彻落实《2013-2015年本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预算执行中增加拨付林业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公益林养护等经费支出。
(3)水利,预算数52.1亿元,决算数49.2亿元,为预算的94.4%。其中:
水利工程建设,预算数33.4亿元,决算数29.7亿元,为预算的88.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河道整治和农用地促淤圈围项目建设进度慢于年初预期,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的支出相应减少。
水文测报,预算数0.5亿元,决算数0.4亿元,为预算的8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防汛,预算数0.04亿元,决算数0.1亿元,为预算的250%。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特大防汛专项补助资金。
农田水利,决算数0.2亿元。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预算数0.6亿元,决算数0.8亿元,为预算的133.3%。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水资源费专项补助资金。
(4)农业综合开发,预算数1.6亿元,决算数2.4亿元,为预算的150%,主要用于土地治理、农业项目产业化经营等经费支出。其中:
产业化经营,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9亿元,为预算的450%。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5)农村综合改革,预算数1.7亿元,决算数1.7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等经费支出。
(6)引导金融机构支农补助,决算数1.1亿元。其中:
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决算数1.1亿元。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农村金融机构补贴等专项补助资金。
(7)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款),预算数0.08亿元,决算数0.5亿元,为预算的625%,主要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12.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66.3亿元,决算数71.6亿元,为预算的108%。其中:
(1)公路水路运输,预算数30.2亿元,决算数29.4亿元,为预算的97.4%,主要用于市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经费和日常运行、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航务管理和口岸建设项目等经费支出。
(2)民用航空运输,决算数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民航业发展等经费支出。
(3)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预算数12.4亿元,决算数18.8亿元,为预算的151.6%,主要用于对城市公交、岛际水路客运和出租车行业的油价补贴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本市成品油价格改革公交和出租车行业专项补助资金。
(4)邮政业支出,决算数0.001亿元,主要用于与邮政业相关的支出。
(5)车辆购置税支出,决算数0.6亿元,主要用于安排城市公路、农村公路、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等经费支出。
(6)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21亿元,决算数21亿元,为预算的100%。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数50.8亿元,决算数54亿元,为预算的106.3%。其中:
(1)制造业,决算数18亿元,主要用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化项目、化工区发展专项资金等经费支出。
(2)电力监管支出,决算数0.02亿元,主要用于电力监管方面的经费支出。
(3)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预算数4.2亿元,决算数4.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政府软件服务体系工作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项资金等经费支出。
(4)安全生产监管,预算数0.4亿元,决算数0.4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行、应急救援等经费支出。
(5)国有资产监管,预算数1.4亿元,决算数1.5亿元,为预算的107.1%,主要用于市国资委系统企业专项审计费、信访工作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老干部工作等经费支出。
(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决算数7.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研发等经费支出。
(7)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数21.3亿元,决算数22.6亿元,为预算的106.1%,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等经费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数30.7亿元,决算数25.3亿元,为预算的82.4%。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其中:
(1)商业流通事务,预算数9.8亿元,决算数4.3亿元,为预算的43.9%,主要用于支持本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2)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预算数1.4亿元,决算数1.3亿元,为预算的92.9%,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等经费支出。
(3)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预算数8.1亿元,决算数10.1亿元,为预算的124.7%,主要用于本市外经贸发展的各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技术出口贴息等专项补助资金。
(4)其他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决算数9.6亿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专项补助支出。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预算数8.3亿元,决算数8.6亿元,为预算的103.6%。其中:
(1)金融部门行政支出,决算数0.3亿元,主要用于市金融服务部门履行职能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推动金融发展等经费支出。
(2)金融部门监管支出,决算数0.3亿元,主要用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及外汇管理局等中央单位经费补贴。
(3)金融发展支出,预算数7.1亿元,决算数8亿元,为预算的112.7%,主要用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支持集聚金融资源、鼓励金融创新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预算数27.1亿元,决算数27.1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家确定的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及青海,以及对兄弟省市的其他各类帮扶项目等经费支出。
17.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预算数3.4亿元,决算数3.5亿元,为预算的102.9%。其中:
(1)国土资源事务,预算数1亿元,决算数1.1亿元,为预算的110%,主要用于国土资源规划与管理事务的日常运行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加拨付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等专项补助资金。
(2)海洋管理事务,预算数1亿元,决算数1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海洋管理部门的日常运行、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海洋执法监察等经费支出。
(3)测绘事务,预算数0.5亿元,决算数0.5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测绘部门的日常运行、基础测绘等经费支出。
(4)地震事务,预算数0.2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地震事务管理部门日常运行、地震流动观测、信息传输管理、地震预报预测、灾害预防等经费支出。
(5)气象事务,预算数0.7亿元,决算数0.7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气象部门日常运行、气象技术研究应用与培训、气象预报预测等经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39.2亿元,决算数25.5亿元,为预算的65.1%。主要用于部分重点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道路建设补助以及对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支出给予专项补助等。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按照综合预算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大型居住社区外围配套设施建设支出,经批准后改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其中: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预算数31.4亿元,决算数17.7亿元,为预算的56.4%。其中:
棚户区改造,预算数0.4亿元,决算数0亿元。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原由市级列支,预算执行中调整为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区县,由区县财政列支。
公共租赁住房,预算数1亿元,决算数0.2亿元,为预算的2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中央财政下达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原由市级列支,预算执行中调整为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区县,由区县财政列支。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预算数30亿元,决算数17.5亿元,为预算的58.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按照综合预算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大型居住社区外围配套设施建设支出,经批准后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
(2)住房改革支出,预算数6.5亿元,决算数6.5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支出。
(3)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预算数1.2亿元,决算数1.2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相关人员、公用支出以及为完成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及发展目标所安排的项目经费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算数13.7亿元,决算数13.5亿元,为预算的98.5%。主要用于安排市级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落实财政贴息和轮换差价补贴,保障粮油等重要物资储备等。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据实拨付市级商品储备贴息支出。其中:
(1)粮油事务,预算数4.4亿元,决算数4.4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各单位人员粮油补贴和肉食价格补贴等经费支出。
(2)物资事务,决算数0.1亿元,主要用于物资储备等经费支出。
(3)能源储备,决算数0.3亿元,主要用于能源储备等经费支出。
(4)粮油储备,决算数8亿元,主要用于粮油储备的补贴支出。
(5)重要商品储备,决算数0.7亿元,主要用于肉蛋糖盐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等经费支出。
20.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调整后预算数393.5亿元,决算数45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5.1%,主要用于由市级建设财力安排的基本建设等经费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增加安排市级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
2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预算数10.4亿元,决算数10.4亿元,为预算的100%。其中:
(1)国内债务付息,预算数3.4亿元,决算数3.4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偿付国内债务利息支出。
(2)地方政府债券付息,预算数7亿元,决算数7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
22.其他支出。预算数12.2亿元,决算数12.4亿元,为预算的101.6%,主要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公共支出。超过预算主要是对外省市结算支出按规定据实结算。
23.预备费。预算数44.8亿元,实际支出44.8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新增的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强台风菲特灾后农业生产救助、出口信用保险、警用装备配备,以及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等支出。上述支出,已经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