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委关于继续举办本市社会旅馆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社会旅馆协会:
社会旅馆是上海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社会旅馆的管理水准和服务质量,市旅游委决定继续举办社会旅馆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旅馆协会负责人;
2、旅馆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
3、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分管干部。
二、培训时间:
3月23日(周四)-3月24日(周五)
三、培训地点: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海防路429弄100号,西康路与陕西北路之间)
四、培训内容:
上海社会旅馆的现状、趋势及政府的相关政策,社会旅馆经营管理,社会旅馆规范服务,社会旅馆经营中的常见纠纷与维权,社会旅馆营销理念,上海旅游网介绍等。
五、培训方法:
采用住宿制集中授课、学员交流的方式。
(要求住宿考察,住宿地点:莫泰168安源店;请带好必要的盥洗用品;特殊情况不能住宿学员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六、学员报到时间:
3月23日(周四)上午8:30,到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到并缴纳培训费用。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元/人(含讲义费、住宿费、餐费)
请各区县旅馆协会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于3月10日前将培训报名汇总表发送到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联系人:周漪 何玲
联系电话:61322131 61322143
传真:61322197
电子信箱:347451006@qq.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