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和干部系列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0〕27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康复专业能力,提升特殊教育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和研究水平,市教委决定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上海市特殊儿童感觉统合训练教师培训、区县教育局特教科长和特教专干培训、上海市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教师培训。
现将《上海市特殊儿童感觉统合训练教师培训方案》、《上海市区县教育局特教科长、特教专干培训方案》和《上海市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教师培训》印发给你们(见***),请你们根据培训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1.上海市特殊儿童感觉统合训练教师培训方案
2.上海市区县教育局特教科长、特教专干培训方案
3.上海市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教师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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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