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堡上海欧洲旅游中心项目情况的报告
沪旅〔2008〕51号
市政府:
2004年9月,上海与汉堡两市政府签署了2005―2006友好合作备忘录。其中涉及文化旅游交流项目,根据市政府要求,上海市旅游委与汉堡市文化部也签署了有关文化旅游交流项目的意向书。依据该意向书,汉堡市政府免费提供一块面积约34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为30年的土地,由上海市出资在该地建设“汉堡-上海欧洲旅游中心”。市旅游委于2006年4月委托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城”)投资开发并经营该项目。
为更好地体现中国上海的文化特色并迎合当地人民的欣赏需求。经研究并征得市政府同意,“汉堡-上海欧洲旅游中心”确定由以湖心亭、九曲桥、绿波廊酒楼等为主的中国传统建筑风貌作为外观设计样板,内部设置多功能文化厅以及经营高档中餐的绿波廊酒楼。该项目融合了中国传统建筑和古典园林的艺术精髓,将成为在欧洲领略中国文化、上海风情的窗口。市旅游委也将在其中设立旅游咨询中心,以便当地人可以获取旅游宣传资料,了解上海乃至中国的相关旅游信息;该中心将定期举办各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展示、讲座和表演等活动,着力推介上海和上海世博会,提升上海城市形象。
该项目自2007年10月10日奠基以来,在上海市政府、中国驻汉堡总领馆及德方的关心和支持下,建设工程进展顺利。2008年2月14日该项目举行了上梁仪式。中国驻汉堡总领事、豫园商城程秉海总裁及汉堡议会议长、文化部国务秘书等各界人士约100人出席了该仪式。中德双方积极评价项目的建设进展,并希望继续加快工程进度,争取在2008年9月下旬举行的“中国时代”期间竣工开业。
为强化该项目的文化交流内涵,在德期间,豫园商城有关人员与德方相关部门及人员,包括汉堡市文化部、汉堡大学孔子学院、汉堡当地华人等进行了多次会谈。
汉堡文化部在充分理解文化交流重要性的基础上,反复强调文化在该项目中的重要性,并表示当时能够给予土地无偿使用的原因就是为了促进两国的文化交流,德方强调“汉堡-上海欧洲旅游中心”项目必须注重文化与经营相结合。在与汉堡大学孔子学院沟通后,双方达成共识:孔子学院将在该项目设施开业后,不定期地租用场地来举行各种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并将就此事宜尽快提交一份具体方案给我方。汉堡市政府将出资聘请一名顾问作为文化活动策划人以加强文化交流活动(建议由原汉堡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何凯迪女士出任顾问)。
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绿波廊酒楼已初现雏形;湖心亭茶楼的工程建设正抓紧进行。据施工方估计,该项目建设有望在今年9月初完成。
鉴于2008汉堡“中国时代”将于2008年9月下旬举行,依惯例汉堡“中国时代”举办期间,将会有包括中国政府副***级别官员和六名部长前来与会。届时,汉堡市政府也将邀请上海市的领导出席“中国时代”的相关活动。若“汉堡-上海欧洲旅游中心”能在此前开业,同时作为主要的交流场所将有利于提升该项目的知名度。为此,在保证该项目工程进度的同时,我委将联合豫园商城做好文化交流的详细方案,并为“中国时代”活动的筹备工作与贵宾接待工作拟定完善的计划。
专此报告。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