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印发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三月三日
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是上海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完成“十一五”规划、制订“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调结构、促转型、谋发展”,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本市认证工作必须抓住机遇、把握方向、迎接挑战,始终把认证监管工作放到提升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去谋划、去实践,致力推动本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开创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发挥认证认可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为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全国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围绕“质量提升活动”以及2010年上海市质量工作的总体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服务大局、聚焦重点,努力探索认证工作科学发展新机制、新路子,不断发挥认证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本市认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
二、工作目标
2010年本市认证工作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确保、五个必须”要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保世博、谋转型、促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有效履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完善立法规范认证市场秩序为突破口,以着力推进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为抓手,以强化认证监管执法为手段,以提高认证工作有效性为重点,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着力点,以服务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和安全保障为落脚点,着力发挥认证认可基础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本市认证认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提升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社会效力作出更大的努力,为全面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服务“世博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总体思路
根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0年认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建设两大体系、突出三项课题、聚焦四类重点。即:紧紧围绕“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立法这一中心,努力建设“检验检测数据平台系统、认证监管执法系统”两大体系,突出做好“实验室风险管理、检验机构资质资格管理模式、认证工作有效性”三项课题研究,聚焦“世博安全保障、十二五规划、经济结构转型、质检基地建设”四类重点工作,努力促使本市认证工作的政策导向更加准确、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体制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
四、主要工作
(一)严格规划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
1.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对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的评审以及重点、热点领域中的评审,开展评审工作质量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关,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整体水准,同时,进一步统一评审尺度,完善评审工作程序,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2.进一步优化质检机构授权审批。对新建、扩项的质检机构严格审查认可/验收资质认定,严把质检机构授权审批关。融合审查认可/验收、计量认证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实施质检机构审查认可/验收,计量认证的评审、评价、考核工作。对申请实验室认可的质检机构,审查认可/验收、计量认证可与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合并实施,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审。
3.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管理。对迁址、改建及增加检测线、增加检验车型的安检机构严格资格许可,严把安检机构行政许可关。融合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计量认证行政审批事项,对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计量认证的申请及其受理、现场审查、发证一并办理,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4.进一步完善认证咨询机构资质审批。制定“上海市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指南”,进一步规范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流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会同区、县质量技监局和技术专家共同组织核查,严格认证咨询机构准入,促进认证咨询机构工作质量和获证组织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年底前,认证咨询机构资质申请交由受理大厅统一受理。
5.合理规划本市依法设置和授权的质检机构和安检机构布局。紧贴政府部门对安全、环保、节能产品质量监督的需求,根据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围绕本市以微电子、国际汽车城、化学工业区、精品钢材等产业基地为龙头、市级及以上工业区为支撑、区级工业区为配套的工业体系,完善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保障体系,为政府产品质量行政监督和本市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会同公安车管所等部门规划机动车安检机构设置布局,根据本市机动车的保有量及发展趋势、现有安检机构的数量和检测线数量、各区县布点情况,以及本市道路交通特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的原则,制定本市安检机构的布局和安检机构迁址、改建和增加检测线的规划,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管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6.开展上海市认证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本市开展认证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试点。巩固深化“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落实“质量提升年”活动,积极推行“两级监管、重心下移”和“区域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本市质监部门建立“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本市认证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加快构建上海市认证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从而建立起科学、公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
7.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将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领域作为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将投诉集中的检测机构或行业列为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同时兼顾对获证实验室证书有效期内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贯彻《食品安全法》,以制定和落实《食品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为契机,加强对本市食品检测等实验室监督管理,保障世博会安全。
8.加强对本市质检机构的监管工作。通过对电线电缆和涂料产品等质检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巡查、飞行检查)以及建筑防水卷材、机动车制动液产品等质检机构开展比对试验等检测能力验证活动,规范质检机构产品抽样、检验和样品处理等程序。开展珠宝玉石首饰类产品检验机构监管试点,对授权质检机构实行动态监管,签署承诺书,形成有效运转的授权、考核、退出工作机制,加强对质检机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政府指令性检验任务的监督,确保质检机构出具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提升质检机构的社会公信力。
9. 加强对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证后监管。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专项整治,加强对安检机构技术条件保持情况、执行国家标准检验工作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建立市、区联动监管机制,组织区、县质量技监局加强对辖区内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安检机构的巡查力度。聘用安检机构行风监督员,暗访安检机构业务行为,督促安检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地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自觉遵守行为规范,进一步强化安检机构对检验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
10.加强认证机构监管工作。通过对本市部分获得体系认证的企业开展认证有效性巡查,及时发现认证问题,督促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查明原因,强化证后监督检查,确保获证企业持续符合体系要求。组织以专项监督检查和行业普查模式,全年完成对本市30%以上认证机构的专项检查,严格查处认证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和完善认证机构(包括认证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和工作站等)信息数据库。实现对认证机构和咨询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管,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高认证公信力和认证机构的社会诚信。
(三)围绕经济转型,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11. 积极参与上海市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引导本市检测市场优化检测资源配置,不断提高检测资源利用率,为检验检测市场需求提供更精细化、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掌握本市社会性检验检测资源和能力,做好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检测能力储备。完成本市第一次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12. 组织本市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积极参加国家(市级)能力验证活动,确保获证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持续可靠。鼓励本市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作为能力验证提供者,积极申报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项目,提高在同行业中的话语权和权威性。
13. 提高本市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级。对市质检院浦江质检基地建设从资质认定方面加强检验检测能力考核把关,促使其建设成为全国质检高地。配合市经信委、市科委等部门积极推动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检测能力的建设和共享。围绕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和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支持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申请成立国家新能源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确立中心在新能源汽车检测领域的技术地位,积极筹备申请太阳能光伏、风机设备等新能源产业、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
14.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工作,促进节能检测服务行业的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有效实施,服务本市节能减排工作。
15. 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自愿性认证。结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有关单位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按照有关政策对通过认证的组织实施财政补贴。积极推动节能、节水、节油和可再生能源等产品的认证工作。围绕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积极推进HACCP、GAP、有机产品、绿色市场等的认证工作。积极探索开展乳制品企业开展GMP和HACCP认证试点,保障供应世博会食品的质量安全。积极发挥认证认可在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本市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四)加强课题研究,提高工作有效性
16.加强本市检验检测机构立法建设。开展《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本市监督检验机构、外资检验机构、社会检验检测公司等各种类型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促进良性健康发展。
17.研究制定“十二五”认证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回顾总结“十一五”规划的经验和不足,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经济转型需求,以及国际国内认证事业的发展现状,前瞻性的谋划和制定认证工作“十二五”规划,以指导本市认证工作深化发展。
18. 开展计量认证评审有效性和证后监管长效机制课题研究。计量认证是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强制管理的手段,实行多年以来,计量认证已得到社会和用户的广泛认可,并被列为检验检测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目前部分实验室管理水平不高,甚至少数实验室缺乏诚信,弄虚作假,造成极坏的影响。要通过课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有效的监管模式,提高计量认证评审质量,加强实验室风险管理,对获证后的实验室实行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
19.改革完善本市质检机构授权模式。为保证质检机构的公正性、公权性、公共性和公益性,使质检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探索授权不授牌管理模式。同时,制定临时授权制度和程序,使授权的质检机构能及时满足政府突发性、应急性、临时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需要。
20.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比对试验技术方案研究。通过比对实验,以保证安检机构执行国家标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控制机动车安检技术检验数据的离散性。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特点,研究机动车安检机构比对试验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1.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课题研究。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家推进管理体系自愿性认证以来,我们国家一跃成为世界认证大国,认证证书数量已居世界第一。本市各类认证机构占全国认证机构的三分之一以上,本市各类组织获得的认证证书中有效证书已达3万多张,但各机构的认证质量参差不齐。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市认证市场的规范运作,科学地评价认证工作的有效性,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计划开展“上海市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课题研究”,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五)健全沟通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
22.完善认证工作沟通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认证监管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认证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和管理。在整合管理资源、信息资源、队伍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认证监管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内外部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违规企业管理体系发证机构的信息,特别是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无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发证机构的信息,及时进行后处理。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在卫生、环保等领域建立计量认证工作的沟通机制。
23.建立认证信息交流机制。为促进本市认证工作的整体发展,让全社会及时了解、掌握认证工作发展情况,加快建立本市认证信息交流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等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类认证信息,完善认证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建设,畅通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认证机构之间以及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渠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认证,人人关心认证”的良好局面。
2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信息交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联手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同时配合市发改委开展对安检机构收费标准的修订工作。力争到年底前,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促进安检机构行风建设初见成效。
25.强化认证宣传,有效提升认证工作社会影响力。结合“3.15国际消费者保护日”、“国际认可日”、“质量月”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认证工作宣传力度,通过“以点带面”等方式广泛宣传认证工作成果,扩大认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认证工作,共同推进认证工作”的良好氛围。
26.加强认证知识培训。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相关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对企业有关认证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认证工作质量。委托有关机构深入推进获证组织内审员培训,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开展管理体系知识培训,确保每个获证组织至少拥有2名内审员,年内至少为500家获证组织提供培训。
27.加强认证工作队伍建设。适应产业发展对检测认证领域拓展需求,扩大资质认定评审员和认证专家队伍,实施常态化考核制度,建立适应本市检测认证工作发展的各类专家库。针对认证技术性强、专业面广的特点,积极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监管、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和实验室、质检机构、安检机构监管等知识培训,加强对认证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认证监管技能的培训和交流,切实提高一线认证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认证监管的成效。
28.积极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要求,主动对接政府监管要求。支持和鼓励各行业中介组织中的相关专业委员会自觉***国内、国际先进检测技术和实验室管理方法,提高获证实验室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能级,营造检测市场良性运行的氛围。同时发挥各类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国际和地区间检测认证交流合作,切实起到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共同推进认证认可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