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5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06年2月27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
二○○六年三月一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2006年3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发布)
鉴于《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已被废止,市政府决定,废止1993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55号令发布、1997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53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6:47: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