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等表彰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单位2014年09月15日
沪教委监〔2014〕5号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单位的决定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学:
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学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深入推进本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评估,并经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决定授予奉贤区、普陀区、杨浦区、嘉定区、黄浦区、虹口区、青浦区教育局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等8个单位为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优秀达标单位;长宁区、金山区、松江区、静安区、闸北区、徐汇区、宝山区、闵行区、崇明县、浦东新区教育局等10个单位为2013年度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达标单位。
希望各单位再接再厉,在已有基础上争创新的成绩。希望各区(县)教育局及中小学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率先建设教育收费规范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持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持续深入推进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