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做好2006年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06]46号
各区县农委、农工商(集团)公司:
农田灭鼠工作既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防灾性的工作,也是一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工作。鼠害在本市发生面积大、分布广,不仅危害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造成粮食生产损失,而且还传播流行性出血热等鼠传疾病。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区)统一灭鼠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就全面开展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监测防治。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鼠害监测和防治工作,把农田鼠害防治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并根据《上海市2006年春季农田鼠害防治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专项资金,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农田鼠害监测和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普及灭鼠知识。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科学灭鼠知识的宣传和技术培训,提高城乡居民和广大农户使用安全技术进行防鼠灭鼠的科学意识,增强抵制使用“毒鼠强”等剧毒违禁鼠药的自觉性,确保春季农田统一灭鼠顺利开展。
三、加大示范力度,开展统一灭鼠。各级农业部门要本着“安全第一、经济有效、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筹集资金、统一宣传培训、统一鼠药供应、统一配饵投饵”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农田统一灭鼠行动,并层层建立示范区,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投药灭鼠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建立统一灭鼠示范区120万亩,灭鼠覆盖率达到80%以上,达到“防灾、防病、保粮、保安全、保生态”的目的。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灭鼠安全。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市春季农田统一灭鼠行动,加大鼠药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毒鼠强”等高毒杀鼠剂的行为。同时,重点加强对本市合法杀鼠剂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产品标识标签,检查产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鼠情监测,抓好信息反馈。各级农业技术部门要继续加强鼠情系统监测工作,并做好春季农田统一灭鼠效果的调查和评估。将本区县鼠害发生情况、危害情况、工作方案、农田灭鼠进展等情况及时报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日
2006上海市春季农田鼠害防治预案
一、发生趋势预测
2006年,本市农田鼠害总体为中等发生,城乡结合部和部分征而未用的农田鼠害总体为中等偏重发生。预计发生面积达200多万亩次。
二、防治任务和目标
(一)防治任务。在全市10个区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工作,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和流行出血热等鼠传疾病高发区,鼠密度达到或超过3%的地方。建立全国性统一灭鼠示范区2个,即:浦东新区、奉贤区;建立市级统一灭鼠示范区120万亩,其中在松江区建立蔬菜田统一灭鼠示范区2万亩。各区县面积分解如下:
区(县) | 闵行 | 嘉定 | 宝山 | 浦东 | 南汇 | 奉贤 | 松江 | 金山 | 青浦 | 崇明 | 合计 |
面积(万亩) | 5 | 5 | 2 | 3 | 28 | 10 | 12 | 15 | 15 | 25 | 120 |
(二)防治目标
农田统一灭鼠覆盖率达到80%以上,灭鼠效果达80%以上,保苗效果达90%以上。农田鼠密度春季控制在3%以下,农作物危害损失控制在2%以下,达到“防灾、防病、保粮、保安全、保生态”的目标。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鼠情监测。鼠情监测站(点)每月进行鼠密度、繁殖动态和种群年龄结构等系统观测,及时上报鼠情监测情况,分析鼠害发生发展趋势,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预报,为科学防治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开展宣传培训。各级农技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灭鼠技术培训,将农田害鼠识别、调查、监测、防治及安全用药的技术传授给各级灭鼠技术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科学灭鼠知识的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和广大农户使用安全技术防鼠灭鼠的科学意识,增强抵制使用“毒鼠强”等剧毒违禁鼠药的自觉性。
(三)科学安全用药。在鼠害的发生地区,以化学灭鼠为主要措施,溴敌隆、大隆等第二代抗凝血慢性杀鼠剂。注意轮换用药,避免鼠害产生抗药性。
(四)推广“毒饵站”技术。在鼠害发区使用“毒饵站”,根据鼠密度,确定“毒饵站”数量及投饵量。
(五)注重综合防治技术。针对黑线姬鼠、褐家鼠等地上活动的鼠种,采用鼠夹、鼠笼等器具进行防治。同时,通过环境改造、断绝鼠粮、防鼠建筑、消除鼠类隐蔽场所等生态调控手段,改变和恶化害鼠生活的环境条件,降低鼠群数量和害鼠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