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财物补偿标准修订听证会公告
一、听证时间:2006年4月下旬
二、听证地点:浦东新区崂山西路201号4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市房地资源管理局
四、质询答复: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
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市发改委(物价局)
市财政局
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修订
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市发改委(物价局)
五、出席对象:
1、农民代表10人
2、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代表5人
3、乡(镇)土地所代表4人
4、房地产评估机构代表1人
5、市绿化园林工作系统的代表1人
6、建设单位代表3人
六、对象产生办法:各区(县)房地局张贴听证公告,从张贴公告之日起10日内要求听证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区(县)房地局建设用地事务所报名。听证机构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