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对本市民办普通高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6〕20号
本市各民办普通高校:
为了全面了解本市民办普通高校档案管理的现状,扎实有效地开展民办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办〔2005〕10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本市民办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沪教委办〔2006〕15号),我委决定对本市民办普通高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书面调查。请各民办普通高校填写《上海市民办普通高校档案管理情况调查表》(见***,以下简称《调查表》),于4月15日之前报我委办公室。《调查表》中,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专职人员的姓名、职务请填写清楚,其他栏目的具体内容可另附纸说明(如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情况、档案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情况、积存档案情况、档案库房“六防”措施落实情况、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档案情况、档案的信息化工作情况及网址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对本市民办普通高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