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08〕45号
各高等学校: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高度重视。教育部也先后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有关方面坚决贯彻中央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并要求教育部门和单位主动关心受灾地区在沪大学生,并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
现将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08〕24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高校继续做好受灾地区在沪大学生情况日报工作,对其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工作,并做好思想稳定和情绪疏导工作。各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受灾地区学生的资助工作。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