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沪科(2008)第167号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增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将申请2008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具备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报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如符合国家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由上海市科委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二、凡申报上海市创新资金的项目应经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审核推荐,区县科委需向市科委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见***1)。
三、上海市创新资金采取市区联动支持方式,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配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对于重点项目,如申报企业已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立项,市科委与区县科委不再重复资助,直接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如申报企业未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立项,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对于一般项目,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45万元,崇明县、奉贤区和金山区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其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20万元。对于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应不低于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
四、上海市创新资金本年度重点支持范围是科技部颁布的《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中所列的项目。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的方式、支持的项目类型、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等具体内容参见《2008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请须知》(以下简称“《申请须知》”)。《申请须知》、《项目指南》及相关资料可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或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innofund.sh.cn)查阅。
五、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以企业送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出具的项目材料签收单,详见《申请须知》)至服务机构的日期为准。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以区县科委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见***1)至市科委的日期为准。各类项目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如下:
1、重点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9日。
2、一般项目:对于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领域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1日;对于其它领域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分类参见《项目指南》)
3、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六、服务机构
上海市科委委托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国家创新基金、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受理的服务机构。
1、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创新基金项目管理部
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305室
联系电话(按企业注册所在地所属区县分):54065161(浦东);54065186(徐汇、长宁、青浦);54065163(嘉定、静安、杨浦、宝山、崇明、闸北);54065187(闵行、奉贤、南汇、金山、黄浦);54065166、54065191(虹口、卢湾、普陀、松江)。
2、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部
地址:浦东新区张江蔡伦路333号浦东创新港A座502室
联系电话:50797321,50797329。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