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眼病防治中心,市医疗急救中心,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本市今年发病数也较去年明显上升;世博会期间大量国外游客的进入也使发生乙脑、登革热等病媒传染病以及基孔肯亚热等输入性和新发传染病风险大幅增加。随着天气转暖,本市即将进入霍乱和痢疾等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传统重点防控期,夏秋季传染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行,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强化疫情意识、责任意识和报告意识。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食药监、旅游、农业、交通、宣传、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传染病防控预警机制,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二)当前,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世博会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卫疾妇〔2010〕5号)、《关于印发
二、规范监测报告,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一)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切实提高对霍乱、细菌性痢疾、登革热、基孔肯亚热、鼠疫、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警惕性、敏感性和诊断水平;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按照《罕见传染病信息知识手册》、《输入性及新发传染病防治手册》、《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等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各类工作预案的要求,在鉴别诊断基础上,对病例进行诊断,落实病例的门诊日志和疫情登记、核对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新发传染病报告及处置工作方案》等要求进行报告,切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误报”。各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则应在5月1日前恢复开设肠道专科门诊并对符合病原学检索对象的腹泻病人做到“有泻必采”,“有采必检”,不遗漏一个病人。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监测方案》、《上海市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方案》等的要求,加大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病例(AFP)的监测力度。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应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对病例或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并落实报告、登记、核对和标本采集等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病毒特点和菌株菌型变化情况,为分析疫情动态和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监测疫情的分析和研判,高度关注病例聚集等异常情况的发生,切实做到“科学分析、准确预警、积极应对”,确保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各区县卫生局要督促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在世博会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对发现或报告的各类疫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苗子,要坚持“首接责任制”的原则。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要求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疫点终末消毒、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避免发生二代病例。相关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对病人分泌物、排泄物、污水、污物等消毒处理。
三、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各区县卫生部门要根据今年本市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的流行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一)世博园区所在的相关区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以饮水、饮食卫生为主的防制措施,加强对集体单位食堂、盒饭公司等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郊区、县应建立和落实家庭办酒申报、劝阻、指导工作制度,消除经食品传播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隐患,预防和控制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
(二)世博会期间旅游接待任务较重的区县应重点加强与辖区旅游管理部门合作,切实做好旅行团队和星级饭店入住游客的异常情况监测工作(具体要求我局和市旅游局近期将联合下发文件);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完善肠道传染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点布局,提高监测敏感度。
(三)各区县卫生局应组织专业机构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切实落实晨检、健康观察、缺勤缺课记录以及消毒隔离等各种有效措施;同时重点针对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充分发挥街道、镇政府在防治手足口病中的作用,积极宣传“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太阳”15个字的手足口病防治要领,通过家长培养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各区县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并维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重点要抓好外来人口中儿童的常规免疫工作。同时,继续重点开展对流动人口儿童疫苗尤其是脊灰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消除免疫空白点。针对外来流动人员子弟小学、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口集聚地,各区县要定期开展指导与督导,降低外来流动人口传染病的发病率。
四、加强培训、演练、督导和执法力度,全力保障措施落实
(一)各区县卫生局和市级专业机构应加强对区县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有关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重点要培训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各类传染病的防治、疫情报告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以及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各区县要根据我局下发的各类方案要求,积极组建相关队伍,开展桌面推演、实战等多种形式的演练,巩固并提升应急应对能力,做好各项准备。
(三)各区县卫生局、市级专业机构应按照我局下发的有关方案要求,开展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整改。对防治措施不力、出现明显疏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传染病报告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饮用水的监督检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执法工作,有效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活动
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霍乱、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和其他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大力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各类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各区县要加强与辖区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合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消除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