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开展
关于开展“‘百联杯’2008年上海优秀商业购物环境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各有关商业企业集团、市商业联合会、有关商业行业协会:
根据《上海商业服务业迎奥运、迎世博行动计划》关于“优化商业整体形象环境”的目标要求,为促进商业服务业企业更好地营造体现商业文化和适宜消费的人文环境和氛围,推进本市商业繁荣繁华。市经委将于今年购物节期间开展“百联杯”2008年上海优秀商业购物环境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2008年是迎奥运、迎世博三年行动计划的初始年,又是“上海购物节”举办的第二年。本活动是在各区县整顿和改善店貌街容、提升商业整体购物环境形象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商业购物环境评选,旨在不断提升上海商业橱窗设计水平,以使商业橱窗成为宣传品牌、引领时尚、吸引消费、促进销售的重要载体;不断美化和创新上海商业服务业购物环境,以更好地展示上海商业服务业窗口形象。
二、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上海市广告协会售点展示广告专业委员会
特别支持单位:百联集团
协办单位:各区(县)经委、有关商业企业集团、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百货行业协会、连锁经营协会、购物中心协会、餐饮协会、烹饪协会、美容美发协会、婚庆协会等连
(二)、评选活动委员会成员
主任:市经委分管领导
副主任:市商业联合会、百联集团、有关区经委等领导。
委员:市经委零售业管理处、服务业管理处、百联集团运行部、市广告协会、有关商业企业集团等分管负责人
(三)、评选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业联合会)
三、参加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主要商业街区从事商业服务业的各类窗口企业。商业零售业:包括各类购物中心、连锁超市、便利店及专业、专卖店等;服务行业:包括餐饮、美容美发、婚庆摄影等。
四、评选项目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项目
1、商业橱窗
2、商业形象
(二)、评选内容及基本要求
1、商业橱窗:
商场沿街橱窗和商场内店中店橱窗。
(1)创意理念新颖;
(2)道具制作精良;
(3)商品陈列美观;
(4)灯光运用合理。
2、商业形象:
以店容店貌为主要评选内容,分店(场)内和店(场)外两个方面。
店(场)户外的企业形象包括店招、户外广告及灯光设置等,要求:
(1)视觉协调并具有店(场)的个性特点;
(2)店招、广告文字内容使用规范;
(3)灯光视觉美观并兼具节能、环保。
(4)合理利用店(场)外空间环境,设计富有商业文化特色的营销环境。
店(场)内的企业形象包括展示台、陈列道具、商品陈设、售点广告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等,要求:
(1)整体布置合理、视觉悦目;
(2)展台道具设计构思巧妙、制作精良、体现品牌特色;
(3)商品陈设合理、色彩搭配协调、视觉美观;
(4)售点广告设置合理、文字规范;
(5)人性化设置合理,指示导向标识系统醒目、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齐全。
(6)充分利用商场内中庭、通道等空间营造商业营销环境。立体空间造型类设计富有创意和视觉冲击力,造型结构合理,采用新的展示技术;平面类设计构思新颖,视觉美观,营销信息表达清晰。
(三)、奖项设置
1、综合奖:
优秀购物环境大奖
2、单项奖
商业橱窗设:
(1)最佳橱窗金、银、铜奖;
(2)优秀橱窗创意奖;
(3)优秀橱窗制作奖。
商业形象设:
(1)最佳商业形象金、银、铜奖;
(2)商业形象优秀奖;
3、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领导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组织领导
2008年上海优秀商业购物环境评选原则上由各区(县)经委、有关商业企业集团公司组织动员,并推荐上报。
(二)、进度安排
1、6月下旬召开各区(县)经委、有关商业企业集团、有关商业行业协会分管负责人会议,落实“两手抓”的相关工作,要求一手抓薄弱环节,开展购物环境的综合整治,促进整改,努力提升整体环境;另一手抓优秀商业购物环境的评选推荐。
2、7月底前各区(县)经委、有关商业企业集团组织购物环境整体检查和初赛自评。
3、8月中下旬,由各区(县)经委、有关商业企业集团上报优秀商业购物环境评选申报表格及相关资料。
4、9月上旬组织评审。
5、9月下旬进行总结表彰。
本次评选活动既是对全市商业购物环境的一次公开展示和检阅,也是商业企业相互学习,不断营造良好购物环境和氛围的机遇。各有关单位要鼓励和动员有条件的商业企业积极筹备,精心设计、精心制作,并在组织初赛自评基础上,推荐参选。
联系人:华忆
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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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