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团委关于举办世博印象摄影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局机关团支部、青年联络员:
为丰富广大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共同分享2010年上海世博会带来的快乐。市体育局团委和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将联合主办“青春世博我为世博作贡献”――“世博印象”摄影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宣传教育中心
二、参加对象
市体育局系统的共青团员和40周岁以下青年(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从事摄影的人员除外)均可参加。
三、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2010年4月-11月作品征集阶段
2、第二阶段,2010年11月-12月作品展评阶段
四、活动要求
1、作品分类。参赛作品共分为数码相机类和手机类两类。
2、作品内容。摄影作品要紧扣“世博”元素,内容积极向上,以小见大,表现力强;可拍摄一切与世博有关的人、景、物,体现世博的精彩与美好,体现体育青年眼中“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
3、作品提交。作品以JPG文本格式提交,每份摄影作品需有标题、作者、单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1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等。摄影作品的拍摄时间为2010年,凡经数码合成、电脑软件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均不能参加本次活动;所有的参赛作品原则上都要在数码相机或手机中保留以备查;参赛者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版权等事宜,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五、评选表彰
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领导组成评选小组,并结合网上评选,按照数码相机和手机类,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给予一定奖励。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团组织积极引导团员青年用数码相机和手机,拍摄身边的精彩“世博”。
2、按时上交摄影作品。各单位团组织按数码相机和手机两类分类汇总后于11月12日前将摄影作品上交至局团委;未建立团组织的单位,可直接将摄影作品发送到局团委电子邮箱内。联系人:唐卫英(139****2548),罗文桦(63279549、138****3609)、联系地址:南京西路150号811室(邮政编码:200003),电子邮箱:wayne_luo@hotmail.com;tang_ssc@hotmail.com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