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经贸委关于征集向商务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总结和推广开展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的先进经验,学习和弘扬先进,共同做好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我委根据商务部指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荐全国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
(一)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下设的公平贸易机构及其人员
(二)地方商会、协会、WTO研究中心等中介组织及其人员
(三)企业及其人员
评选标准:
(一)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先进集体
1、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应对贸易摩擦、维护出口环境、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积极进取,勇于开拓,业务精,作风硬,做出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
(2)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健全相关制度并有效运行,在“四体联动”工作机制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3)善于开展调查研究,重视和加强信息收集和利用,积极提供咨询及其他服务。
(4)积极开展培训宣传,注重公平贸易人才培养。
(5)在应对有影响的国外贸易救济措施和贸易壁垒个案中做出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在我国对外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中有效运用反倾销等贸易措施保护国内产业利益。
2、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设立专门的公平贸易机构,公平贸易工作成绩显著。
(2)主动同有关部门协调,出台本地(或本行业、本企业)开展公平贸易工作的相关规定或文件。
(二)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开展公平贸易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
2、负责或具体从事公平贸易工作,熟练掌握公平贸易工作各项政策,在促进本地相关政策措施出台过程中发挥较大作用。
3、主动调研公平贸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用,立足岗位,提供优质服务,善于为企业排忧解难。
5、在有影响的个案中做出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
欢迎各进出口企业和有关单位将推荐建议在5月8日之前
EMAIL:tiaofachu@sina.com 我委公平贸易处。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