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印发的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201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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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关于转发《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印发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化疗质量控制中心、市临床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印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卫生部医政司的后续工作部署(具体评审流程和各省分配名额等),及时转发具体工作要求并开展本市***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评审和推荐工作。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活动方案(沪卫办医政〔2011〕26号转发)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标准(2011年版)》,积极开展创建***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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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8:04:1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