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市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年12月09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科〔2014〕539号

各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各科普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科普教育基地的运行与管理,我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

  ***

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的运行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z2003{55号)、《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本市科普事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普基地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兴办,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简称四科)的场所,主要包括综合性科普场馆、专题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三类。

  综合性科普场馆是指涵盖多个学科和行业领域、专门从事科学普及工作的科普基地;专题性科普场馆是指具有行业(专业)特色、主要从事某学科或行业领域科学普及工作的科普基地;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是指围绕四科的有关普及点开展工作的科普基地。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科普基地所在地的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科委)协助市科委对科普基地的日常运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科普基地注册地与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所在地区(县)科委实行属地化管理。

  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应当为科普基地日常运行提供经费、人力资源等基本条件保障。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

  第四条申报科普基地的基本条件:

  1.面向公众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所规定的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

  2.有适合常年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等;每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3.有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

  4.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申报上海市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室内展示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2.至少配备1名专职科普管理者和2名专职科普讲解员。

  申报上海市专题性科普场馆,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室内展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配备专门的科普教室或报告厅;

  2.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250天,法定节假日至少开放一半天数;

  3.至少配备2名专职科普管理者和4名专职科普讲解员。

  申报上海市综合性科普场馆,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建有独立科普建筑,展厅(馆)面积达30000平方米以上,设有400平方米以上的科普报告厅和1000平方米以上的临时展览厅;

  2.每年向社会公众开放不少于300天,法定节假日至少开放一半天数;

  3.具有不少于50人的专业科普工作团队,并至少配备20名专职科普讲解员。

  第五条市科委每年一季度受理一次科普基地的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相关通知为准。

  第六条科普基地的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相关单位在市科委申报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之前向所在地的区(县)科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区(县)科委在申报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推荐到市科委。

  3.评审。市科委在收到区(县)科委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和综合评审。

  4.授牌。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单位,市科委相应授予上海市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上海市专题性科普场馆或上海市综合性科普场馆的称号和匾牌。

  第七条申报单位申请时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1.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法人同意申报科普基地的证明文件;

  3.其他相关证明。

  第三章运行要求

  第八条科普基地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活动内容、优惠措施、接待制度等,遇到特殊情况需闭馆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在科技活动周(节)等大型活动期间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第九条科普基地应适时对科普设施、科普内容进行改造或更新,确保科普内容符合科普展示教育要求,科普展品展项的更新率每5年不低于20%。

  第十条科普基地应积极参加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普活动,并主动策划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其中基础性科普教育基地每年策划开展的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专题性科普场馆不少于6次、综合性科普场馆不少于12次。

  第十一条科普基地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展传播渠道,加强科普工作宣传与合作交流、扩大社会影响。

  第十二条科普基地应加强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人事、档案管理等内部制度,逐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评价与奖惩

  第十三条科普基地应每年参加年度检查(简称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是上一年度科普基地在开放接待、内容更新、活动开展、对外宣传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及成效。市科委对通过年检的科普基地的运行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四条市科委根据年检综合评价结果,在提升改造计划中择优对部分科普基地给予项目资助。

  第十五条市科委根据年检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对部分科普基地给予一定额度的科普活动后补贴。

  第十六条经认定的科普基地可以享受国家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

  第十七条市科委对在科普设施条件、内部管理、人员配备、开放接待、活动举办等方面表现突出、科普工作综合效益良好、社会影响广泛的综合性科普场馆和专题性科普场馆,择优授予星级称号。星级评价办法和标准另行发布。

  第十八条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科委有权责令限期整改:

  1.科普内容陈旧或科普设施老化,不能正常运行和对外开放的;

  2.观众对展示展览条件、接待服务水平等意见较大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擅自将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设施改为他用的;

  4.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捐赠款物的;

  5.年检未通过的。

  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科普基地称号:

  1.不参加年检的;

  2.年检不合格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标准的;

  3.科普功能已丧失的;

  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受到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处罚的;

  5.宣传邪教、封建迷信,或从事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

  6.从事损害公众利益或其他违法活动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科委负责解释。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全体职工会议
  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 12:05:30
  3. 柏垭镇安全社区红十字急救员培训班(第一期)开班
  4. 市安全监管局法纪知识考试的通报
  5. 公告
  6. 天宫乡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
  7. 阆中税务真帮实扶结硕果联系帮扶村党支部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8. 四川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获新华社和四川日报集中推介
  9. 阆中市国土资源组织收看卫片执法培训视频会议
  10.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锡效到阆中调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11. 木兰镇三持续全力筑牢今冬明春森林防火防线
  12. 阆中市委常委王小冬阆中市副市长文海燕调研市场监管工作
  13. 阆中市行政审批局扎实开展创文创卫工作
  14. 提倡文明祭扫争当防火先锋
  15. 西充县2021年度拟定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公示
  16. 张斌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7. 七里街道党工委七里街道办事处关于2016年一季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
  18. 中共石滩镇委员会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9. 峰占乡举行党代会
  20. 2021年12月失业保险补贴公示
  21.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庆祝建党100周年城市夜景欣赏
  22. 阆中市扶贫开发局召开扶贫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会
  23. 石滩镇召开平安建设暨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推进会
  24. 教育考试中心抓学习强业务提升教育考试服务水平
  25. 阆中市司法局召开精准扶贫接对帮扶工作部署会
  26. 玉台镇积极开展免费居家养老活动
  27. 公告
  28. 阆中市乡村振兴局开展悟思想汲取百年党史智慧开新局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党史学习教
  29. 天林乡2016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30. 阆中文成镇专合社引领群众脱贫致富
  31. 阆中市供排水总公司落实清单季度履职测评工作
  32.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支部开展缅怀先烈红色洗礼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
  33. 阆中市1000余名学生齐跳消防韵律课间操将消防知识舞进千家万户
  34. 我市坚持四合让城乡街道名符其实
  35. 市妇联开展庆七一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36. 市扶贫开发局召开警示教育会议
  37. 四川省农业厅农安中心副主任唐丹率队赴西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资格复审工作
  3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3:28:41
  39. 县行政审批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40. 阆中市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暨规范垂钓专项执法行动
  41. 阆中迅速宣传贯彻全面二孩政策
  42. 四川省安全社区重点监控单位管理办法
  43. 西充县2021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第18期代为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公示
  44. 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护航七一献礼建党百年
  45. 全力保障高考食品安全为莘莘学子保驾护航
  46. 桥楼乡秸秆禁烧宣传
  47. 江南街道召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48. 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村级纪检监察业务水平
  49. 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周五环境卫生大扫除
  50. 阆中市召开一季度商贸服务业统计培训会
  51. 四川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6月1日起实施
  52. 2019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工作圆满结束
  53. 阆中市国土资源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防汛抗旱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
  54. 妙高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55. 纪录片隐秘征程阆中取景再现长征精神老观群众演员蛮拼的
  56. 副市长赵爱华视察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地
  57. 西充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公告
  58. 峰占乡召开2016年农村经济工作会议
  59. 思依镇召开第一书记座谈会
  60. 宝台乡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心组扩大会
  61. 妙高镇扎实推进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
  62. 多措并举抓监管全力护航促发展
  63. 西充县2021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第16期代为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公示
  64. 推动安全发展提高安全意识——阆中市供销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暨消防安全
  65. 蓬安县就业局来我市考察交流就业创业工作
  66. 讲政治强管理奋力实现开门红
  67. 彭城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
  68. 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阆中市房管局退休党支部组织参观红军烈士纪念园
  69. 南充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工作座谈会在阆中召开
  70. 垭口乡关于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
  71. 观凤小学举行师生手抄报比赛
  72. 紫岩小学开展2019年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73. 我县2019年周末篮球联赛开赛
  74. 三庙乡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大会
  75. 水观镇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
  76. 市民政局召开2016年民政工作会议
  77. 暴雨突袭路政人员积极保畅
  78. 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
  79. 西山乡机关支部召开两学一做专题讨论会
  80. 妙高镇组织学习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81. 我市坚持四合让城乡街道名符其实
  82. 江南街道开展两节期间重点行业安全检查
  83. 江南街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普查工作
  84. 西充县残联深入乡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文艺宣传工作
  85. 县公管局开展城北新区人工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86. 筑牢安全底线严禁产品假大空
  87. 阆中市水务局多举措全力做好抗旱减灾工作
  88. 文明祭扫阆中燃气在行动
  89. 莲池镇小学举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90. 交警大队召开迎庆1号总结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题会
  91. 福星乡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简报
  92. 西充县2021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第14期代为申请培训补贴人员公示
  93. 百姓舞台文化南充惠民文艺演出走进阆中裕华镇
  94. 思依镇积极开展计生奖扶特扶调查摸底工作
  95. 南充市总工会到阆中考察市级创新工作室开展情况
  96. 峰占乡多措并举强化网格管理筑牢疫情防线
  97. 妙高镇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98. 柏垭镇开展庆祝建军92周年活动
  99. 2020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公报
  100. 西充交警路政雨中联合治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