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
沪民基发〔2010〕22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函[2010]31号)要求,现将本市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要求,坚持为农民群众服务、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实现四个确保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二、宣传重点
2010年是上海世博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一年。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的重点是:
(一)宣传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宣传推进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部署,形成正面引导的舆论优势,为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宣传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宣传实行村委会成员直接选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民主制度以来,村级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广大村民群众广泛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活跃了村级民主生活;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推进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特别是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了发展平台,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
(三)宣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宣传开展难点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进展和创新举措,切实把区县、镇乡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要求上来。要宣传难点村治理工作给农村社会、农民生活带来的积极变化,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难点村治理工作上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发挥典型示范和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认真负责本地区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充分调动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的宣传力量,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力量和保障措施,确保宣传活动热烈而富有成效。
(二)坚持导向,注重效果。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并通过专栏、专题、专访等形式,挖掘题材,进行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报道,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既要宣传各地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又要引导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要努力把宣传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全面深入推进本市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各区县于2010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将宣传活动工作计划和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民政局基政处。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