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关于本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第16号(总第1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本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54户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情况。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3年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12项险种,分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新农保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基金。
经市政府批准,2013年本市12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共计2462.82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71.08亿元),支出预算共计1963.46亿元。2013年本市12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2447.98亿元,完成预算的99.4%;支出共计1938.29亿元,完成预算的98.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09.6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2010年***出台《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以来,本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2013年1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编审程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基本能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安排预算支出。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1.新农合基金预算编制方式及编制内容不规范。本市除宝山区外,8个涉农区(县)均未按规定独立编报2013年度新农合基金预算,而是以专项经费的形式,纳入区(县)卫计委的部门预算,且金山等5个区(县)预算编制的内容仅包括区(县)财政部门安排的新农合补助资金,内容不够完整。此外,由于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未将各镇上交区县财政部门的新农合基金历年结余纳入决算报表,造成市级合并决算报表少计历年新农合基金结余10518.69万元。
2.新农保基金预算编报流程不规范。9个区(县)的新农保经办机构,在本级政府审批前,直接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报2013年度基金预算;7个区(县)年中调整预算仍在政府审批前就上报,造成上报的预算调整数与区县政府审定的实际调整数据有差异,金额共计2627.17万元。
(二)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
1.21家企业少缴社会保险费235万元。本次审计延伸抽查了54家企业201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发现有21家企业少缴纳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235.17万元。
2.部分区级财政补贴资金未足额到位。2013年,青浦区新农保基金预算中,基础养老金区级财政补贴为12768.02万元,实际下拨12353.73万元,年末尚有414.29万元补贴资金未足额到位。
3.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未及时清算。截至2013年末,共有502.75万元应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市社会福利***公益金承担的城镇重残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补助资金未及时清算收回。
(三)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
1.市级新农合经办部门对区(县)新农合业务的管理存在不足。如在区级统筹方面,青浦区仍有1016.80万元基金滞留在镇级层面,未及时上缴区级财政专户。
2.部分人员重复参加医疗保险和重复领取养老待遇。一是343人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其他类别的基本医疗保险,造成财政资金多投入共计42.21万元;二是57人同时享受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共计27.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
(一)对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督促相关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独立的新农合基金预算,完整编报预算内容。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市、区两级新农保经办机构进一步规范基金预算的编报流程,确保预算数据的一致性。
(二)对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的问题,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督促所属市社保中心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检查力度,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督促相关区县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三)对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督促新农合市级经办机构加强对区(县)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同时,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重复参保行为作进一步核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参保对象的管理,避免人员重复参保问题的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深入分析,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对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正着手制定本市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加强新农合基金的预算管理;自2015年起,本市各区县新农保基金将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流程。
(二)对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缴纳了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并调整稽核工作管理体制,优化稽核流程,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同时,督促相关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将未到位资金纳入2014年新农保基金调整预算,由区财政予以补足;已发函给市残联和市民政局协调资金清算事宜,今后将及时做好相关社保资金的清算工作。
(三)对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在市级统筹方案正式出台后,对各区县新农合财政专户基金,包括滞留在镇级的基金进行全面清算;同时,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相关经办机构加强参保对象管理,全面核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及时停用重复参保人员新农保账户,停止发放重复享受的新农保养老待遇,截至目前,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养老金6.7万元。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