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第21号(总第1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发展研究中心为市级预算主管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由市发展研究中心本部和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批复市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财政预算支出为7039.6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另外,动用部门历年财政性资金结余预算129.7万元。2013年,市发展研究中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3.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发展研究中心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所属上海经济年鉴社(以下简称经济年鉴社)未经报批将当年编报的出国经费专项4.25万元用于弥补房屋租赁等支出。
(二)2013年,所属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以下简称WTO咨询中心)未按实申请3个专项支出用款,多申请的117.9万元留存于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专项二级预算项目之间调剂使用15万元,未经批准;多编报并支付高校委托管理费专项,造成多计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万元。
(三)2013年,市发展研究中心33项财政专项课题的《计划任务书》中无明细经费支出预算,金额共计271万元;交由科研院校等单位实施的专项课题,未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金额共计1354.12万元。
此外,所属WTO咨询中心总投资为832.13万元的信息系统项目,已完工长期未办理结转手续,也未在决算报表资料中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所属经济年鉴社出国经费未专款专用的问题,要求市发展研究中心督促其今后严格预算执行;对所属WTO咨询中心部分专项经费未按实申请、个别专项二级项目预算之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多编报并支付高校委托管理费专项的问题,要求市发展研究中心督促其按实编报预算和申请预算资金,涉及二级预算项目调整的,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对市发展研究中心部分课题专项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发展研究中心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对所属WTO咨询中心已完工项目长期未办理结转手续,且未在决算报表资料中反映的问题,要求市发展研究中心督促其尽快向相关部门办理资产结转手续,并入单位决算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发展研究中心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组成审计整改小组,责成有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所属经济年鉴社出国经费未专款专用以及所属WTO咨询中心部分专项经费未按实申请的问题,在审计期间,经济年鉴社已用自有资金抵补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并作相应账务调整,所属WTO咨询中心已将留存的117.9万元财政拨款结余上缴国库;对部分课题专项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发展研究中心将进一步完善课题管理制度,并逐步开展聘请社会审计力量,对使用财政拨款的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的工作;下属单位存在的个别专项二级项目预算之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多编报并支付高校委托管理费专项、完工项目长期未办理结转手续等问题,市发展研究中心将督促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二级项目预算调整报批程序,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力度,所属WTO咨询中心正在办理完工项目资产评估、验收审核手续,年底前将纳入单位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并入部门决算报表反映。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