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第22号(总第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粮食局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批复市粮食局2013年财政预算支出为9772.40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013年,市粮食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9684.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除因原市粮食局政企分开留存在该局的历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外,市粮食局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粮食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因原市粮食局政企分开留存在该局的历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2013年少计收入19.68万元,少计支出104.10万元,少计累计结余976.37万元。
(二)2013年,市粮食局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了驾驶员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共计6.12万元;在外墙体维修项目预算中列支办公室装修费用8.62万元,未办理预算调整手续;当年12月财政预算支出截止日前,在未取得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支付了出国费用15.37万元,多计2013年支出。
(三)市粮食局在往来账中核算收到的国家粮食局下拨的3个专项经费,2013年少计收入共计34.19万元,少计支出共计13.5万元,少计历年结余45.41万元;2013年末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共计8.9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因政企分开而留存的历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市粮食局及时清理并纳入预算管理;对个别项目多计支出、个别项目扩大开支范围和无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市粮食局严格按批准预算执行,按实列支相关费用;对部分项目少计收支和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市粮食局加强财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年度收支情况,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原政企分开留存的历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市粮食局已进行账务调整,并纳入预算管理;市粮食局已收回多计支出的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对个别项目扩大开支范围和个别项目支出无预算的问题,市粮食局已明确今后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按规定内容列支费用,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部分项目少计收支和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市粮食局已全部进行了账务调整,调整相关资产账目,同时拟定相关经费使用计划。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