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港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14年12月18日
2014年第74号(总第1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5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上海白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龙港公司)负责建设的白龙港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了进一步削减长江口排污总量,保护和改善水环境,2007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白龙港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年3月、2008年1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复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物反应沉淀池、鼓风机房、混合紫外消毒池、集控楼等;改造粗、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总配水渠、高效沉淀池、交汇井等。污水处理规模为120万立方米/日。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936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比例30%,由市级建设财力安排,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
该项目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12月投入试运行,2010年12月竣工。
根据白龙港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11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87884.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6035.15万元,设备投资25553.76万元,待摊投资13738.32万元,其他投资2556.95万元。项目到位资金87884.18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87572.15万元(含待报批的超概算投资1175.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6035.15万元,设备投资25553.76万元,待摊投资13426.29万元,其他投资2556.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投资成本共计312.03万元。主要是:白龙港公司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时,编列的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为6224.79万元,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为6005.41万元;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预提了不可预见费、评奖费用等共计150.31万元,而实际发生费用支出57.66万元。
(二)部分单项超概算共计1175.26万元。主要是:集控楼工程在建设中增加了建筑面积和室内外装修,发生超概算投资支出592.89万元;绿化工程建设中增加了种植面积和提高了部分苗木标准,发生超概算投资支出469.27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113.10万元。
(三)该项目概算批复中包括对原有高效沉淀池、粗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和交汇井3个单体工程进行土建改造,概算投资共计390.54万元。白龙港公司根据运营单位要求,不再实施上述3个单体工程,但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相关投资也未纳入竣工决算。
此外,该工程概算批复的进口14台阶梯式格栅除泥机替换原有的格栅设备和在原有交汇井安装4台国产手电二用双吊点铸铁镶铜闸门两个单项中,已采购的10台阶梯式格栅除泥机尚未更换,已采购的4台闸门设备也未安装。上述事项实际发生投资费用共计482.6万元,已纳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多计项目投资成本的问题,要求白龙港公司予以核减,并作相应账务调整;对部分单项超概算的问题,要求白龙港公司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计入项目总投资;对部分单体工程未实施的问题,要求白龙港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此外,要求白龙港公司在10台阶梯式格栅除泥机和4台闸门安装完成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白龙港公司在上级单位监督指导下,积极落实整改。对多计的项目投资成本,白龙港公司已予以核减并作调账处理;对部分单项超概算、部分单体工程未实施的问题,白龙港公司按规定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2014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调整项目概算。此外,10台尚未安装的阶梯式格栅除泥机和4台闸门,白龙港公司表示设备安装需要停水,因此将在白龙港城市污水处理厂具备停水条件时,由原中标单位实施安装。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