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关于申报2008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本市“四个率先”、“四个中心”建设,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先进和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各类组织的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现依据《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办发[2008]8号),开展2008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原则上每年各不超过两个。
二、申报对象
本市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绩效的各类组织和为质量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具体申报条件参见《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组织(个人)应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行业主管部门。
(二)有关主管部门、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应于8月22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组织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组织)一式三份;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3.依据《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4.组织自评表;
5.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1份;
6.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05年至2007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一式三份;
2.依据《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包括所在组织概况及经营业绩、主要工作经历和质量事迹、部市级以上获奖情况等,3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3.个人自评表;
4.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1份。
5.高层领导者申报,还应提交所在组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05年至2007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概况和自评报告等需提供电子文档。
五、其他事项
(一)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雪绵、徐雷、孟凯、周星录
联系电话:54266366
联系地址:宜山路728号701室邮编:200233
电子邮件:xmhuang@shzj.gov.cn、lxu@shzj.gov.cn
kmeng@shzj.gov.cn、xlzhou@shzj.gov.cn
传真:54266083
(二)有关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的资料可登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shzj.gov.cn)进行查询和。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创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和个人的培育、推荐及宣传工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