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印发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民监发〔2008〕4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现将《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2008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要点
2008年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自觉做到免测不免建,通过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深化行风评议,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努力为上海民政的新一轮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持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统筹推进力度
今年,民政部门被列入市政风行风测评免测部门,是近年来民政部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充分肯定和信任,同时,也是市委市政府对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新的要求。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终如始,自我加压,继续保持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态势,巩固和提高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要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持续加大对行风建设的领导力度和支持力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继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要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根据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特点,积极拓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群众有序参与、上下有机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新机制。要加强与区县纠风办的协调和沟通,经常向纠风办和监督员介绍和汇报所在区县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深入街道、乡镇主动征求对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意见。同时,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政工作宣传,继续扩大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影响,努力营造浓厚和良好的政风行风建设氛围,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二、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积极落实整改,切实解决有碍群众利益实现的突出问题
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对政风行风测评中反馈的以及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办事推诿拖拉等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地归类梳理,剖析研究,在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把整改地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逐项任务抓好落实,逐个环节做好整改。要把整改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与推进工作相结合、解决薄弱环节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分类、分层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地纠正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民政特点,认真开展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机构等管理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在婚姻登记方面要着重在服务窗口的统一和规范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对婚介机构监管,坚决查处欺诈行为。在殡葬管理方面要在打击非法一条龙和规范殡仪服务收费上做文章,认真落实殡仪服务“三书制度”,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发生。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强化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培训,提高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养老服务方面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业规范,着力构建民政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
要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加强基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行业规范,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针对去年一些单位和部门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明确、业务工作程序不规范等而发生业务责任事故、违纪案件、群众不满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况,对现有的制度、规范、流程等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同时,要注重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定,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及时制订和完善行业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方面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使行风建设寓于管理制度规范之中,使民政系统的每一项业务、每一个服务项目都能规范运作、规范操作、规范服务,着力从源头上构建杜绝和遏制不正之风的工作机制。尤其是近年来易发、多发事故和问题的行业和单位要排摸风险点,有的放矢地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今年市局监察室将会同有关处室对救济救灾、养老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等业务资金的使用审核、审批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防范和控制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民政,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公信度
民政部门作为全市15个政务公开“三公”(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部门之一,要继续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从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建立公正透明行政管理体制的高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将政务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政策宣传相结合,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与接受监督相结合,不断巩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对民政部门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市局各业务处室要注重对基层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上下联动,保证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及时性和协调性。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做好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的公开。要继续推进电子政务,拓展网上办事深度,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贴近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深化行风评议,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有碍发展、有损现象的问题
继续充分发挥市、区县民政部门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采取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加强对落实政风行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市局将组织监督员和区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对基层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的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明察和对口检查;监督员也将通过电话访谈、实地查访、服务情况***等方式进行暗访。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今年重点开展对殡葬服务窗口、民办养老机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窗口单位进行评议。评议工作由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市局将在区县民政局评议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要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帮助和督促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要继续高度重视群众的信访投诉,不断建立和完善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反馈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提高投诉处理的办结时效。要通过处理信访投诉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整改。要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今年对四川汶川地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另外,认真总结、推广区县民政局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评比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