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委托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201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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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绿容〔2014〕3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化学工业区及其联动发展区域内下列行政审批事项,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使的权限委托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一)对迁移、砍伐树木的许可(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除外);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的意见征询;
(三)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
(四)对配套绿化工程竣工图和验收结果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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