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事业用地指南(试行)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加强本市社会事业设施项目用地规模的控制管理,进一步发挥“批项目,核土地”在严格土地管理和促进集约用地方面的作用,特编制本用地指南。
本用地指南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共同参与。由上海福卡经济预测研究所主编,上海市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专家论证,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定稿。用地指南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民政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用地指南包含十一个专题,分别为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普通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社会体育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医院、卫生防疫设施、养老设施和殡葬设施。
本用地指南未涉及的其他社会事业设施用地,可参照相关社会事业用地标准执行;对于特殊社会事业设施,可通过专项论证确定其用地规模。
本用地指南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联系单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电子信箱:pjs2006@sigs.com.cn
电话:63193188C10082 5661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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