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关于公布2010年度晨光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0〕3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从2007年起,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该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0〕21号),经各高校申报,专家评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确定100人入选。现将确定的项目名单(附后)予以公布。
“晨光计划”项目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项目经费分2次下达,首次下达额度为总经费的80%,项目完成后下达20%。经费下达的相关事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希望各高校重视对“晨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保障入选者的科研工作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2010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A类)
2.2010年“晨光计划”项目名单(B类)
(***)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