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立即查处文峰中药洗面粉等不合格化妆品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2006〕429号
各分局:
《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一阶段工作已经结束,期间各分局对全市200余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并进行了抽样检验。本次共抽验1152件样品,其中:护肤类样品760件,护发类样品118件,美容类样品218件,香水类样品23件,染发剂产品33件。
本次抽样检验的项目主要有:微生物、铅、砷、汞等,并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判定。检验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样品中有9件产品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9.22%。不合格产品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4件;汞超标不合格的5件(详见附表)。抽验的33件染发剂产品全部合格。
对于本次监督抽验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产品不合格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各分局应要求辖区内的相关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查处,查处结果报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联系人:张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