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上半年运行分析报告(2008年8月)
上半年,上海住房公积金运行平稳有序,各项业务进展良好。归集提取业务指标继续保持发展态势,增长较快;个贷发放量增幅趋缓,交易户数有所回落;资金供应充裕,需求趋向疲软,资金沉淀有所增加。
一、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归集额保持较快增长,住房公积金较补充公积金增幅明显。上半年归集额125.96亿元,同比增长17.22%,其中,住房公积金归集99.23亿元,同比增长18.21%;补充公积金归集26.73亿元,同比增长12.98%;住房公积金对归集额增长的贡献度上升至83%。上半年归集额完成全年计划的45%,由于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从下半年开始进行调整,所以下半年的归集额增长幅度受缴交基数增长拉动要明显高于上半年。总体看上半年归集业务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其中,二季度归集额为***.67亿元,同比增长16.46%,增长稳中向快。
提取额保持稳步增长,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占提取总额的七成。上半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4.73亿元,同比增长16.74%,上半年提取额为全年计划的47%。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66.83亿元,同比增长18.96%,持续较快增长,主要是受提取公积金集中归还住房贷款的量快速增长影响。上半年共提取公积金60.33亿元用于集中归还住房贷款,占上半年提取总额的71%,同比增幅达23.96%。上半年退休等销户类提取17.90亿元,同比增长9.21%,增幅是近五年来的最低。二季度公积金提取额为55.72亿元,同比增长13.28%,继续保持规律性增长。
截至6月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1639亿元,提取924亿元,净归集715亿元;共计7.89万个单位342.20万职工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为公积金缴存人结转的利息显著增加。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结息日,共计为534万(其中封存暂停户191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结转利息18.16亿元,为60.30万缴存补充公积金的职工结转利息3.93亿元。由于结算年度内央行提高个人公积金存款利率1.26个百分点以及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增长,该年度结转的利息较上一年增长82%。
个贷发放额增长趋缓,发放户数回落,个贷风险控制继续保持良好。上半年个贷发放金额108.46亿元,同比增长1.74%;发放户数4.97万户,同比减少10.***%;个贷回收本金68.02亿元,同比增长12.93%,增幅比去年同期放缓超过2个百分点。截至6月底,公积金个贷余额为622.82亿元,比2007年底增加40.44亿元;公积金个贷余户56.35万户,比2007年底增加0.67万户;累计向116.20万户家庭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1373.95亿元,支持购建修房建筑面积10504万平方米。在个贷余额不断增长的同时,风险控制措施有所加强,各项风险指标继续向好。户数逾期率为1.320‰,资金逾期率为0.117‰。贷款风险未随个贷余额的增长而增加。业务收入和支出均大幅增长,增值收益稳定增加。
上半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9.97亿元,同比增长50.04%,占全年计划的47.55%。二季度业务收入继续维持一季度的较快增长态势,主要原因是去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后由“存量”贷款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增加。上半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为11.02亿元,同比增长60.41%,占全年计划的38%。业务支出大幅增加的原因是支付缴存人的利息大幅增加。结算期内,归集余额增加90.84亿元,增幅为14.53%,同时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1.26个百分点。两种因素共同作用使利息支出大幅增加。除此以外,其它业务支出比较平稳。上半年实现增值收益8.95亿元,同比增长38.98%,增值收益稳定增加。
二、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分析
1、归集额呈现稳中向快的增长态势,工资基数和缴交人数的增长成为归集额增长的“双驱动力”。
上半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25.96亿元,同比增长17%,增幅高于去年同期4个百分点,呈现稳中向快的增长态势,主要得益于工资基数和缴交人数增加的合力驱动,两者的权重分别是73%和27%。
首先是上海经济的良好发展为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增长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虽然去年下半年国家为防止经济过热而开始实施紧缩的宏观调控政策,今年上半年上海GDP增幅也同比回落2.7个百分点,但职工平均工资连续多年超过两位数的增长成为归集额增长的首要推动力。由于工资基数的增长所拉动的归集额同比增幅达12.3%。
其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的持续增加也对归集额的增长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上半年缴存职工人数仍然保持较快增长势头,6月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342.20万人,较2007年底增加7.50万人,较去年同期增长6.36%,增速有所加快。这些新增缴交人数在上半年为归集额贡献了约1.5亿元,拉动上半年归集额同比增幅约为4.7%。
住房公积金缴交人数的增加是多种因素、多点推动的结果:一是扩展公积金制度的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上半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心城区的办公楼宇中张贴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海报,提醒办公楼中的职工和单位要依法缴交住房公积金。同时在劳动报开设专版,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使用进行集中的政策宣传。此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技术监督局所属的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合作,对新进行代码登记的单位进行公积金缴交情况的问讯和政策宣传。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工作。二是加大对拒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单位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上半年共受理62件执法案件,同比增长148%,为1***名职工补缴公积金53.28万元;向11个单位发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责令单位补缴公积金15.67万元,涉及职工43名。三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职工维权和严格执法提供了一定的支撑。今年年初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实施后有望使单位和职工的劳动关系更加清晰、明确,而确定的劳动关系又是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必要条件,这也成为一个职工维权和执法的有利因素。
2、个贷放贷户数回落,户均贷款额的增长部分抵消户数回落对发放额的负面影响。
上半年个贷发放额108.4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5亿元,略增1.74%。从月度公积金个贷发放额走势来看,呈现出两头高中间低的“V”型走势,同中资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变化趋势相似。略有不同是公积金个贷的最低点出现在2月,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点出现在3月。随后,就演变为逐月上升的态势。
上半年本市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大幅减少,成交量萎缩,受此影响个贷发放户数同比回落。上半年放贷户数4.97万户,同比减少10.***%。个贷发放户数的减少是导致上半年贷款额增幅明显回落的主要原因。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公积金的政策效应,今年上半年的户均贷款额同比有较大的增长。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公积金个贷户均贷款额度从去年同期的19.15万元上升至21.80万元,增幅13.84%。户均贷款额上升主要源于公积金贷款限额扩大的政策效应。去年9月推出的公积金个贷“扩额”新政,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以前的30万提高到50万元,超过15%的贷款申请家庭受益,明显提高了户均贷款额度。
3、个贷提前还贷比率走低,贷款余额增长迅速,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上半年由于公积金个贷提前还贷比率的降低,公积金个贷余额增加非常明显。6月底的个贷余额为622.82亿元,比2007年底增加40.44亿元,同比增长34.7%,增幅比去年同期高8.5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余额的大幅增长是在上半年个贷发放额同比增长只有1.74%的情况下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贷款者提前还贷量的减少,提前还贷比率走低。今年上半年提前还贷量约44亿元,占全部还贷额的比例为65%,较去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提前还贷意愿不强和公积金贷款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有关。
个贷余额的较快增长直接推动了上半年业务收入的大幅增加。由于去年央行五次上调贷款利率,存量贷款从今年起开始执行的新贷款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0.63个百分点,同时6月底个贷余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60.39亿元,这两项因素共同推动贷款利息收入大幅增长。而贷款利息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权数达76.4%,所以贷款余额的大幅增长直接推动了上半年业务收入的大幅增长。
三、近期住房公积金发展热点关注
二季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的专题调查。调查活动受到不少网民的关注和参与,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共有1810人接受了调查。被调查者广泛认可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所发挥的作用,比例超过98%。三分之一的被调查者在调查后还写下了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1、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问题。
许多被调查者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应该全面覆盖,目前的覆盖率较低,制度在不同类型单位中推行并不平衡,不利于公积金制度对住房保障功能的实现。众多被调查者认为企业应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履行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义务来保障职工住房条件的实现和改善。同时,政府则应该加大对存在劳动关系但不为其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执法力度,迫使一些不自觉履行义务的企业尽早纠正其行为,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从实际情况看,至6月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为342.20万人,是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本市职工人数66%,是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总数的***%。由此可见,既存在着部分企业不为在职职工开设帐户并缴存公积金的现象,还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已经为职工开设了帐户但不正常和连续缴存公积金的现象。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类职工而言具有广泛的覆盖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共八类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除重申了***规定的八类单位以外,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作了自愿缴存的规定。可见从制度层面看,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基本达到“有就业就可缴交公积金”。但在实际的制度执行中,还并不如人意,需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逐步改变缴存覆盖率偏低的问题。首先是通过广泛的政策法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企业和单位承担起社会责任。其次是职工本人要有维权意识,通过与单位及上级部门的沟通或举报、投诉等渠道及时维护自身的权利。三是主管部门户应加强监督检查,动态地掌握相关信息,严格高效地做好取证执法工作。
2、缴存职工对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需求。
网调中,78.6%的被调查者认为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较大。82%的被调查者认为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是重要的支持方式。同时有超过80%的被调查者认为公积金制度应该对经济适用房的消费群体和廉租房申请群体也应给予支持。
对于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社会群体,贷款政策和提取还贷政策被普遍认为是重要的实现途径。一方面,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政策明显降低了购房者的借贷成本,另一方面,完善便利的提取还贷政策有效地减轻了还贷资金压力。但众多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目前较高的房价水平下,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制,削弱了公积金制度低利率融资的政策效应。有一正在购房的被调查者写到,“在买房阶段中,才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改善老百姓住房的坚强可靠后盾!不过对于过高的房价,建议最高贷款限额能相应调高。”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限制,一些购房者不得不提高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的额度,从而加重了买房负担。
一些受调查者同时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也要细分消费群体,使真正有改善住房需求的百姓得到实惠,而不是为那些房产投机者提供机会。商品住宅的定价由市场供需决定,而目前的市场中自住需求和投资需求并存,当投资性需求超过自住需求时,自住需求的购房者就不得不承担因投资需求过盛而导致房价迅速上升的后果。而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的是自住需求者,所以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家庭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同样,对于无法通过市场自我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比如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群体和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群体,公积金贷款对他们的支持力度可以更大些。甚至让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在首付后可以全额用公积金贷款来支付余下的房款,切实降低购房成本。所以,对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需求要采用合理而有区别的政策对待,充分体现公积金制度支持自住住房需求的政策取向。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