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实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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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
沪财会[2008]82号
浦东新区财政局,松江区财政局,闵行区财政局,奉贤区财政局,金山区财政局,南汇区财政局,青浦区财政局,嘉定区财政局,宝山区财政局,崇明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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