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组织开展爱牙日健康宣传促进系列活动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本市“爱牙日”健康宣传促进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口腔病防治院:
2008年9月20日是第二十个全国“爱牙日”。为做好今年“爱牙日”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口腔卫生知识,提高社会对口腔卫生的重视,卫生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爱牙日”健康宣传促进系列活动。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爱牙日”健康宣传促进系列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8〕291号)和本市工作计划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和实施。
一、“爱牙日”活动计划
(一)活动主题关注中老年人口腔健康(
二)宣传口号
1、健康的牙齿是幸福晚年的保证。
2、为中老年人全面口腔健康提供更多的帮助。
3、口腔医生是您口腔健康的好朋友。
(三)活动时间2008年8月―10月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媒体座谈会。市卫生局组织口腔专家和新闻媒体进行座谈,结合第三次全国口腔健康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向全市新闻媒体通报本市目前中老年人口腔健康状况,介绍2008年本市“爱牙日”系列宣传活动安排。
2、举办主题宣传活动。9月20日“爱牙日”前后,市卫生局将组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为市民提供口腔保健和牙病防治知识宣传和专家现场咨询服务。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在“爱牙日”当天组织口腔卫生专业机构在辖区内主要商业中心街区设立咨询点,向市民进行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
3、开展“中老年人口腔健康关爱行动”。
(1)市卫生局会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口腔卫病防治院在“爱牙日”当天为本市2家市级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和洁治等服务,并为部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全口义齿免费修复。
(2)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口腔卫生专业机构在“爱牙日”当天要选择辖区内部分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敬老机构等中老年人集中的地方,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和洁治等服务。
4、召开学术会议。上海市医学会口腔分会会同市口腔病防治院等机构在“爱牙日”前后举办“上海市规范化牙周治疗学术交流会”,并组织开展全市牙防工作人员中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知识讲座,开展学术交流和研讨。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爱牙日”宣传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和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面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1)市口腔病防治院邀请本市部分著名口腔疾病防治专家在全市部分主流报刊刊登以中老年人口腔健康为主的系列科普文章;同时在《上海口腔健康与生活质量》网站组织发布中老年口腔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系列的科普短文,并组织编印和发放“爱牙日”宣传资料等。
(2)各区县口腔卫生专业机构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开展有关中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知识培训;选择辖区内部分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敬老机构等中老年人集中的地方,开展知识宣传、专题讲座和现场咨询等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开展中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制定本辖区“爱牙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会同区县老龄办等有关部门主动向相关部门领导积极宣传中老年口腔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介绍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区县要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机构支持、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区县口腔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老年人口腔健康关爱行动。有条件的区县可开展为辖区内贫困孤寡老年人提供免费义齿修复等服务。
(三)市、区县口腔卫生专业机构应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等工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和自我护理技能,提高公众对公共口腔卫生的重视。各区县口腔卫生专业机构应认真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并于2008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报市口腔病防治院;市口腔病防治院于10月22日前将活动情况汇总并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
市卫生局联系人:周晓伟;联系电话:22121578
市口腔病防治院联系人:李存荣;联系电话:63601894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