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及三公信息公开2015年02月28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能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本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和依法行政状况的统计分析,编制市政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对本市依法行政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研究并提供指导。
2.统筹考虑和组织安排市政府立法工作,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并加强指导和督促。
3.负责政府立法起草、审核、协调工作;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批的政府规章草案或者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起草部分重要的政府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协调处理规章应用解释中的分歧、矛盾。
5.负责清理、编纂政府规章,公布和编辑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组织翻译、审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英文文本。
6.负责为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政策论证,提供法律建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7.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答复意见。
8.负责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资质管理和执法证件核发,行政执法制度的组织推进和检查落实。
9.负责本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的推进和落实;组织或者参与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协调政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分歧。
10.承办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公告准予备案的文件目录。组织推动和指导区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1.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承办市政府行政赔偿案件;监督、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
12.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的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及下属2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2,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465万元;项目支出54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5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单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20,079,94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1,123,745 |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20,079,941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1,116 |
2.政府性基金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26,536 | |
二、事业收入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578,544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2,300,000 | ||
四、其他收入 | |||
收入总计 | 22,379,941 | 支出总计 | 22,379,941 |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单位: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913,229 | 13,524,493 | 5,388,736 | |||
201 | 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8,913,229 | 13,524,493 | 5,388,736 | ||
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 | 10,720,769 | 10,689,969 | 30,800 | |
201 | 03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747,275 | 3,747,275 | ||
201 | 03 | 50 | 事业运行 | 2,845,185 | 2,834,524 | 10,661 | |
201 | 03 | 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600,000 | 1,600,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1,116 | 149,916 | 1,200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51,116 | 149,916 | 1,200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9,916 | 149,916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200 | 1,2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71,852 | 435,852 | 36,000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435,852 | 435,852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94,408 | 294,408 | ||
210 | 05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1,444 | 141,444 | ||
210 | 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6,000 | 36,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36,000 | 36,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43,744 | 543,744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43,744 | 543,744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543,744 | 543,744 | ||
合计 | 20,079,941 | 14,654,005 | 5,425,936 | ||||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单位: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类级科目名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982,345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741,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93,660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5 | 转移性支出 |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设支出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237,0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计 | 14,654,005 |
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61.0 | 44.0 | 6.4 | 10.6 |
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61万元,包括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以及下属1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2015年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4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4万元,主要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6万元,主要安排单位各类立法调研、立法考察等公务接待经费(含外事接待)所需的住宿费、会场租用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