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会计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通知
沪财会[2008]87号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自5月份以来,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国会计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的指导意见及市局的总体部署(沪财会〔2008〕30号),积极筹划,认真组织,重点开展了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和有奖征文活动,纪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纪念活动的开展情况还很不平衡,部分单位重视不足,活动较少,形式单一,不能充分展现30年会计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为此,特将进一步深入开展会计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继续认真完成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和有奖征文活动。各单位对已经评选产生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要通过召开评选表彰会议等形式,弘扬先进工作者的模范事迹,激发广大会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对于征集的论文,要认真组织评选,征集论文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的单位,还可以编撰论文集,也可以合并编撰纪念册,同时展示先进会计工作者风采。
二、要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会计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非凡成就。一是要组织专题论坛,围绕“单位负责人谈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谈会计”等主题,组织规模不同、形式多样的专题交流活动,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会计改革取得的成果,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引导和启发会计人员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总结过去、筹划未来。二是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影视等媒体开展纪念活动,借以宣传先进典型,介绍会计改革成就,弘扬正气,倡导诚信。三是广泛开展书法绘画展和历史图片展,展示会计人员才艺,讴歌会计改革成果。四是征集文艺宣传作品,通过歌曲、诗歌、小说、剧本等形式,全面反映会计人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激励和引导会计工作者开拓创新,努力为改革开放和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三、要形成激励机制,吸引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纪念活动。在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的过程中,各单位要通过评优、评奖等形式,给予获奖人员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会计人员参与纪念活动的积极性。
四、要及时上报纪念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开展各种纪念活动时,要注意保存相关的文字及图片资料,并通过会议纪要、工作动态等形式,及时上报市局(电子信箱:qiaoyf@21cn.com)。
各单位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的情况,将作为2008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联系人:乔元芳(54679568-16062)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