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5年03月13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公开工作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我区政府网站www.changning.sh.cn上可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22051465。
一、概述
2014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原则,按照建成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的行政区为目标,紧密结合三个城区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创新监督方式,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领导重视、扎实组织体系
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由区长、区纪委书记、常务副区长作为召集人,区府办主任作为主任,各主要职能部门参与,全面领导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办公室2014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讨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制作,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区府办电子政务办负责无纸化办公、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具体工作,指定两位同志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工作;电子政务办每年有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聘请第三方的专业咨询公司测评等工作费用的落实。
(二)注重培训、扎实工作基础
为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水平,坚持每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014年7月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主要领导为各政府部门和街(镇)分管领导作专题讲座,结合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情况,介绍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考核要点及对区县开展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为各部门工作人员做专门辅导,围绕2013年区府办对全区各政府部门开展考核的情况和上半年信息公开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部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人社局每年制订公务员培训计划,2014年9月对新录用的95名公务员进行法律专项培训,由区政府法制办的领导就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等进行专题培训。
(三)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拓展主动公开渠道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于2014年7月制定下发了《2014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门户网站增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着重对重点部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予以监督和协调。
加强公开渠道建设,结合门户网站对上海长宁首页版面的修改,按照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版面的设计,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上除了有最新信息公开栏目,还设置了热点信息公开栏目,将公众关注和常用的政府信息置顶,方便公众使用。
充分发挥区政务新型媒体的作用,截止2014年12月底,上海长宁微博共发布博文3万余条,吸引粉丝22万余人(新浪微博平台粉丝超过11万),博文被转发数15万余次,被评论数6.5万余次。
开通了上海长宁官方微信订阅号,公众可以通过加关注及时获取、推送信息和反馈意见;同时还发布了面向社区居民,提供热点资讯信息的智慧长宁APP应用等,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规范政府公报制发,规定为每季度一期全年四期,并及时将政府公报送交各个查阅点,便于市民及时掌握本区的相关信息。
(四)增强服务意识、推进依法行政
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制作了部门依申请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阅览室申请处理工作流程等规定,全方位保证了网络、信函、当面提交渠道的畅通。
区政府集中受理窗口指派具有相当业务知识和社会经验的工作人员,为前来申请信息公开的群众提供各类咨询;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针对具体的申请要求,合理合规作出各种解答,有效地控制非理性的信息公开申请,减少公众对公开答复不满的数量。
(五)深化考核测评、提高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合理地对各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评价,继续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参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考核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从公开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障和案例报送五方面对政府部门和街道、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99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1066万余人次。
按照《2014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并着重对以下重点部门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区政府下发本区关于公布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调整66项,新增13项;同时对2011年以来未发生过的审批事项作为备选事项,共59项。在清理事项的基础上,汇总公布长宁区2014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共25个部门273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在区门户网站热点信息公开栏内置顶,本区的273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平台予以操作。
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深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2013年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全部主动公开;主动公开2014年区政府及各委办局、街道镇及相关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和部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主动公开重点审计结果等政府信息,在公开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基础上,重点探索做好区发改委、江苏路街道办事处等6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促进政府行为透明规范。
主动公开食品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药品与医疗器械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公开内容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的具体案由,处罚种类等行政处罚相关内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在部门网站主动公布每天的空气质量日报和长宁地表水质量报告,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每月的排污费公告、环保违法单位名单和处罚情况,为公众提供更多的知情权。
针对今年所发生的4起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情况报告,并且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部门网站公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以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为重点,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收政策、房屋征收决定书、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工作人员名单等;在动迁基地安置电脑触摸屏,公开了每户家庭人员数、房屋面积及补偿情况,供居民随时查询;公开了2014年本市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准入的最新政策,2014年长宁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须知等,全方位做到公开透明。
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专栏,分为信用制度、红黑榜、信用动态、信用查询申请等栏目,及时发布各类信用信息,引导全民诚实守信的核心价值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02件,其中通过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165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15件,通过各个公开受理窗口等当面提交的申请72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土地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行政机关制作的各类公文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87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316件,占总数的36.2%。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土地规划、建设工程许可等信息。
属于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件,占总数的9.4%,主要因为申请人对政府信息查询不熟悉等原因。
信息不存在197件,占总数的22.6%,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具体案件办理的过程性信息等内容。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232件,占总数的27%,主要因为申请人不熟悉部门职责权限,重复申请居多。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补正15件,占总数的2%,主要因为申请人申请内容过于笼统或者表述不清。
其他方式8件,占总数的0.9%。
不予公开数23件,占总数的3%,主要涉及案外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接受市民咨询1865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653次,当面咨询接待8659次,网上咨询342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共计为1066908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土地征收事项、建设用地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教育卫生、民政救助、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及其他。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6件,案件的事由为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
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54件,案件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定职责、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信息。
全年出现2件因违法或瑕疵而被撤销的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共配备了9名全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社区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支出80000元用于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和聘请第三方咨询公司参与绩效考核等。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因纳入到部门业务经费中,无具体统计。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从便民考虑,尽量减少申请人支出,材料复印费等费用从部门业务经费中支出,无收费金额。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的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主动公开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对百姓的需求还不够贴近,对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2015年,本区将继续按照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进一步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建设;坚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经常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明确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对重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予以监督指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从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公众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说明与附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条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件 1.当面申请数 3110 件 2.传真申请数 3120 件 3.网络申请数 3130 件 4.信函申请数 3140 件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件 1.按时办结数 3210 件 2.延期办结数 3220 件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件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件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件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件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人 2.兼职人员数 8320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