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关于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邀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上海市内邀请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贰佰万元人民币;具有软件企业资质或者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c、熟悉旅游业务及软件开发工作。
1、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项目需求书),预算:105万元
交付地址:大沽路100号
交货日期:90天
交付状态:系统交付,验收通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起,委派授权代表,到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018室领取邀标文件。
3、投标书应当于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17:00之前送达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018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评标定于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17:30在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0楼进行,投标单位代表可届时出席。
5、评标定于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在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0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按时参加评审或方案演示。
邀标人:上海市旅游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018室
邮编:200003
联系人:郁培新
电话:23115487
传真:63367080
Email:pxyu@shanghaitour.net
“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项目需求书
一、建设背景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2009年中国旅游人次已达20亿,旅游总收入1.6万亿。预计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将达33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达12%以上。行业的蓬勃发展在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给旅游主管部门带来巨大的管理挑战。要实现对海量游客的权益保障和行业综合管理,加强对如此庞大的旅游市场的监管和诚信建设,传统的管理手段已经不能满足现代行业发展的需要。为此,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提出了建设“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的需求,并委托上海旅游局代为招标建设。
二、总体目标
“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应以计算机技术为手段,建立对全国旅游团队数据进行信息采集、汇总统计并提供游客服务的管理系统。通过相关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各地可实现对旅游团队信息的实时或近实时汇总与统计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行业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为面向全国的旅游行业管理通用平台,业务范围涉及各地、各级旅游局、旅行社企业及游客等,需要通过设定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和信息共享。
三、主要功能
1. 团队基础数据上报。
数据上报作为收集数据、规范旅行社行为及对市场进行监控的重要抓手,是系统实现各项统计、管理功能的基础,是本阶段系统要实现的核心功能。
2. 行业统计管理。
实现纵向(国家、省份、地市)和横向(总社、分社、部门、门市)的分类统计,便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掌握行业宏观统计数据,同时对旅游团队基础数据信息进行粗线条统计,分出境游(含港、澳)、赴台游、国内游等类别等。
3. 游客参与监督。
游客可以实时查询团队、行程及投保等相关信息,便于游客维权,实现游客对行业的监督。
四、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应知晓旅行社旅游业务相关政策规定,熟悉旅行社业务管理流程及重要环节,了解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团队的管理信息需求和工作要求。
1. 信息填报便捷,操作简单直观,符合现有人工处理习惯;
2. 实现与现有旅游局相关上报系统及旅行社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
3. 信息安全系统可靠,按权限实行访问控制,系统可持续高效运行,并有灾害恢复方法;
4. 所有信息均需存历史存储,提供合理数据备份;
5. 搜索功能强大,一个或多个字段检索、中英文检索,支持检索结果的分类统计和制表输出;
6. 功能实用,能适应需求调整和应用范围的扩大,易开发、易扩展易升级。
五、软硬件配置
以满足系统安全、稳定为前提,并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体现高效和节约的总体方针政策,建议采购以下软硬件设备:
操作系统:Microsoft(R) Windows(R) Server 2003 R2 SP2
数据库:Oracle 9i(甲骨文数据库)5用户
中间件:IBM Web Sphere For Windows
服务器:DellR710系列机架式(含机架导轨),并考虑备份服务器。
投标人可以根据其设计方案的需要,在满足设计需求的基础上,对设备的性能及数量上进行优化、调整。
六、其他要求
1. 建设进度
该项目的具体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时间 | 完成目标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开始系统调研、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完成系统开发和部署工作。 |
合同签订后70天内 | 完成系统测试和培训,并提交测试报告和管理员及用户手册 |
合同签订后90内 | 开始系统试运行。 |
2. 系统维护
投标人要提出对系统试运行、上线和维护的保证,并将相关费用纳入投标费用中。硬件方面,投标人应对所采购的硬件设备提供3年原厂商售后服务和现场维护。
3. 培训要求
投标人要根据系统运行及维护的要求,提出对软件系统的系统管理员、软件运行维护人员、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