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各有关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本市呼吸道传染病的特点,每年11月15日至下年4月15日为本市流感、麻疹、流脑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重点防治阶段,为做好本市今冬明春的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贯彻落实《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预防人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防止流感流行,控制麻疹、流脑等传染病,现就做好本市今冬明春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发扬世博传染病防控工作精神,将今冬明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加强对辖区和单位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认真梳理完善防病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督导和检查方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巩固世博传染病防控期间形成的多部门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充分发挥辖区和机构专家组的作用,积极为今冬明春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出谋划策。
二、医防结合,继续巩固,协作应对
各区县应继续保持世博期间临床诊疗机构与公共卫生保障部门之间的良好合作状态,积极创建传染病信息沟通平台,定期沟通信息,各司其职,有效应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上海市流感监测方案(2010版)》(近期另行下发)和《上海市麻疹监测方案》等传染病监测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辖区冬春季传染病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对监测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考核,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监测结果、疾病疫情和国内外相关信息,做好疾病发展的阶段性预测和预警,定期监控并认真审核各类传染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继续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流感等疾病检测能力,完成监测方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工作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防病工作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科、呼吸科等科室的设备配置,积极组织重点科室医护人员开展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升对人禽流感、非典、流感、麻疹和流脑等疾病的发现和诊断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有效处置;要认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杜绝医源性传播,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承担传染病监测任务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疾病的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和落实各项监测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监测结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的力度,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发热门诊设置、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措施和消毒产品等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三、突出重点,全力保障,有效落实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与教育、建设交通、民政等部门沟通合作,针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以及儿童、老年人、在校学生和外来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控,认真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工作,深入落实外来流动人口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等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健全应急处置队伍,积极开展专业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综合协同演练,按照要求规范、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暴发疫情。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要求继续做好对不明原因肺炎、SARS、人禽流感、流脑和麻疹等的疫情监测和病例的主动搜索,加强对禽类饲养人员的症状监测等工作,密切关注流感样病例的疫情动态。继续加强对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发现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应及时核实和报告,迅速进行有效处置。
四、加强引导,营造群众参与氛围
各级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活动,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应将健康教育融汇于咨询过程中,不断强化传染病防控中“健康教育先行”理念,使社会公众掌握流感、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办法,提升市民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积极引导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提高人群免疫水平;积极倡导集体单位支持有流感样症状员工居家休息,提倡个人的健康公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觉及时就医或者居家休息。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