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命名首批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决定
沪民监发〔2010〕9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民监发〔2010〕5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荐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沪民监发〔2010〕7号)要求,在各区县民政局和局属单位推荐上报、市民政局考评和审核、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命名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等46个单位为“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市民政行风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要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榜样,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民政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全市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市龙华殡仪馆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
上海市军供站
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上海市黄浦区第一社会福利院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第一社会福利院
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上海市静安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上海市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上海市卢湾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上海市卢湾区婚姻登记中心
上海市闸北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上海市闸北区彭浦新村街道民政科
上海市虹口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上海市杨浦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
上海浦东殡仪馆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社会救助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闵行区社会福利院
上海市闵行区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嘉定区殡仪馆
上海市嘉定区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宝山区烈士陵园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上海市奉贤区福利院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社会事业和保障管理科
上海市松江区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松江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社会救助管理所
上海市金山区社会福利院
上海市青浦区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上海福寿园
上海市崇明县殡仪馆
上海市崇明县婚姻收养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