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民意2011年12月07日
目前,市政府正在修改《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现就《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修改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升挂使用国旗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全文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公布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5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cjc@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