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语言委等公布20072010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沪语委〔2010〕18号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7-2010年度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沪教委语〔2008〕9号)精神,在各高校、各区县语委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认定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经审定,决定授予东华大学等2所高校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等88所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校)为2007-2010年度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特此通知。
***:2007-2010年度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