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转发关于立项建设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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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立项建设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高〔2008〕7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立项建设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通知》(教高函〔2008〕19号)转发给你们。
希望各国家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精神,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立项建设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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