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关于200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2月至5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2009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9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归集337.84亿元,提取188.78亿元,公积金贷款发放566.04亿元。截至2009年末,本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1053.***亿元,个人公积金贷款发放累计余额1026.8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本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公积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不符合规定。2009年,市公积金中心超限额、超年限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共计124笔,涉及金额4777万元,占贷款发放总额的0.08%。
(二)部分装修贷款发放不符合规定。2009年,市公积金中心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发放装修贷款21331笔,贷款金额为23.69亿元。这一做法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无公积金债务的规定不符。
(三)部分住房公积金形成的资产长期未处置。审计发现,1996年市公积金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的安居房项目已于2002年结清全部建造成本,目前剩余面积为330平方米的房产,市公积金中心长期未处置;2004年市公积金中心在清理公积金单位贷款过程中,取得抵还227.96万元公积金贷款的位于外高桥的1057平方米工业厂房,市公积金中心对该房产也长期未作处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加强贷款发放的监督、审核,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长期未处置的住房公积金形成的资产,建议市公积金中心抓紧提出处置意见,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对各项整改内容进行了具体部署,积极落实整改。
(一)针对超限额、超年限发放个人贷款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后台监控,对现有公积金贷款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加强贷款审核的功能,该项功能已投入使用;二是加强考核检查,通过对日常贷款受理情况的随机抽查,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结合,促进业务规范运作;三是建立以个人明细账自行结算、自主管理为基础的公积金贷款系统,加强对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管理,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该系统的立项。
(二)针对附加发放装修贷款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已于2010年8月11日起暂停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大(装)修贷款,并进行清理整顿。9月13日,经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已正式停止该项贷款业务。
(三)针对部分住房公积金形成的资产长期未处置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目前正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抓紧处置。
上海市审计局
2010年12月29日